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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ls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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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当下代理机构监管创新模式的思考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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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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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0:30:30 |只看该作者
文章反映了政府一个常见的思路:管理不好的不是从制度和方式方法上去找原因,而是一刀切。就像交通拥堵,不是去研究如何改善交通基础设施,而是限号、收取拥堵费,好像一收费就什么都解决了,如果这样能解决问题的话,基本不存在什么问题,通通收费罚款就可以了。
   
       具体到文中提到的一些问题,粗略谈谈我的看法:

       一是建立当地代理机构库——与改革趋势不符,今后对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主体,趋势是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二是利用电脑软件,随机抽取分配代理业务——首先,于法无据,凡是行政监管行为,必须法律赋予其权力方可为之;其次,这是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随机抽取表面上是公平了(实际上是否公平另当别论),但是影响效率,养懒人、影响招标代理通过改善自身服务去争取业务的积极性。这个也是典型的企图用看似简单的办法来解决复杂问题的、不负责任的监管思路。
   
       三是要求设驻地分公司或办事处,固定执业人员——简直违法,不需多说。

       四是更加细致严格的落实代理机构的职责——思路是好的,关键是缺乏标准,缺乏有效监督。

        五是明确代理机构的代理业务程序——纯属多余,明不明确是一回事,是否有效监管是另一回事。

        六是收取代理机构履约保证金——于法无据,而且形式多于实际。

        七是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如果没有实际的监管方式创新、制度创新和标准化,类似的口号再多也是空话。
   
        八是政府代收代支代理服务费——于法无据,而且形式多于实际。

       总结:

        一、改革应于法有据,且应符合改革的总体形势。

        二、改革不应流于口号,而是多注重实际,可以通过识别风险点去设置有效的监管方式。
   
        三、让市场的回归市场,政府应更多得关注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去进行有效监管,避免懒人思想,企图用一刀切来解决问题。
   
        四、公共资源改革关键也在于“四化建设”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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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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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5-4 15:32:02 |只看该作者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
刊登的基本没动,有段落和标点符号的修改。
粗略对了一遍:
“郭万达”前面增加了:“经济学博士、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常务副院长”。
在“而不是由行政干预,凡事一刀切”后面增加了:“这都是值得业界深思的问题”。
“此举有政府干预市场之嫌吧”改为了问句“呢?”
.......
"
中国制定政策的人与既得利益的人一直分不开
"这句话说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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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3#
发表于 2014-5-4 15:51:24 |只看该作者
政府如何改变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手段,我想肯定不是单靠上面开几个会,下发几个文件,或者专家学者们几句口号呐喊就能改变的。什么东西用久了,都容易产生“惯性”,而且“惯性”还有高度的传染性和可复制性,政府只是没有做到更好。
版里很多大咖,社会地位高、行业威望高的不在少数,你们接触的政府管理者、企业负责人、行业人员的数量肯定更多,级别、层次更高,政策很多时候都是由这些中坚力量具体操手的,这些人基本年纪在35-50岁之间,愿意、能够接受科学可行的招投标管理想法的人肯定也不在少数,从你们开始影响身边的这些人是否可行,是否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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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14#
发表于 2014-5-4 17:39:15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知道改革难。其实我们在做招投标一行业的,都知道结症在哪儿,但是就是使不上力。“利不十不变法”,这个老佛爷拒绝维新的借口,估计现在还是很多人的挡箭牌。

       代理机构本来就是很有中国特色的中介组织,当初设立这样的组织时,就有点不足,他应该是工程咨询业的一个工作内容,而不是单列出来成为一个只搞招投标的企业。现在代理机构由于这个不足,在社会上的名声不好,背上了各种暗箱操作的黑锅,成为达到非法目的的合法手段,这估计是当初制度设计者没有想到的。
  
       但是现在,工程行业的现状不改变,或者中国基础建设这块儿还畸形高速增长,一时半会,代理机构的坏名声和以此各种限制的地方规定,是不可能消除。而且,改变利益格局,是一件劳心劳力不讨好的事。大家还记得《招标投标法》后的《政府采购法》出台过程吧,据说,国务院的协调会议上,连喝水的杯子都摔坏了多少。这还是在高层,高素质、高水平、高眼界的一群人,在涉及自身的利益时,同样丝毫不淡定。
  
      所以,看着呗,我希望在我有身之年,能够看到我所从事的招标投标行业能成为我们引进他,利用他的最初的目的。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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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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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5-4 19:46:07 |只看该作者
“九龙治水反而治不好水,管理部门过多、管理口径不一致、监管部门定位不准等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招投标。”尽管国家发改委会同8部门联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进行了统一部署,推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但并没有解决问题,《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叫喊了多年却迟迟未出台,看不到光明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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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23:17:33 |只看该作者
希望寄托于新一代[s:125]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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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5 11:41:22 |只看该作者
建议:

楼主把这篇原创的发表的文章,作为跟帖,记录到“本社区论坛网友被纸质媒体发表的文章”一文中: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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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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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5 16:35:08 |只看该作者
代理的业务水平、能力如何评价管理我觉得还是相对容易的。

关键是代理为了获取业务,让招标人有意向的中标,这其中的问题是要从代理下手管理呢,还是从招标人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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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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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5 17:38:40 |只看该作者

回 bob1511 的帖子

bob1511:代理的业务水平、能力如何评价管理我觉得还是相对容易的。关键是代理为了获取业务,让招标人有意向的中标,这其中的问题是要从代理下手管理呢,还是从招标人管理呢? (2014-05-05 16:35)

       我一直认为招标人是管不住的,管好代理机构才是王道。现在很多政策前仆后继地给招标人戴紧箍咒,不仅剥夺他们本来应有的权力,诸如选择代理机构,更有甚者还给他们凭空增加义务,如标后监管第一责任人。这些都强烈地刺激了招标人,让他们本来就排斥招标的腻烦心理上又添了几把火。而且,机关事业单位作为一类很重要、比例很高的招标人,也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相比之下,代理机构太好管了。作为一个中介咨询服务组织,本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市场主体,这个主体现在很畸形,光从市场调节这个手段就够他们整改好些年了,人员配备、资质条件、收费管理、组织管理、现场考评等等,单纯讲这些,至少也能提高它们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吧,专业了,守法了,“一处违法、处处受制”的后果,肯定能促使大部分的代理机构遵纪守法,不会(最基本上是不会主动)替招标人违法违规“殚精竭虑”。

     至于说,为了以后的生意的开展,跟招标人搭建良好人情关系、社会管理,会导致不自觉腐败。这个只是果,不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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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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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6 10:30:41 |只看该作者
人员配备、资质条件、收费管理、组织管理、现场考评等等,从你说的这些方面对代理进行评价管理和提高其专业化水平相对来说是容易的。难的在于那些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环节。比如常见的报名十几家,但投标的只有3、4家。评标过程中对评委进行暗示(目前这种现象随着代理不能进入评标现场,减少很多)。代理是向甲方提供招标的咨询公司,需要为甲方提供需要的服务。单纯守法、守规的代理能在现在的市场中生存好吗?

       说到对招标人的限制,确实目前的管理手段大多都是限制。但是对招标人的管理不仅仅限于限制这些方法。如何利用更加有效的评标方法,保证促进投标人的大量参加,促进招标项目的三公,我想将会是未来加强监督管理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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