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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结果是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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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发表于 2014-8-6 17:32:05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各位同仁:
   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后,是否还要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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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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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发表于 2014-8-6 19:42:28 |显示全部楼层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阶段,采购法体系没有设计公示程序。因此,不仅仅是单一来源采购,其他诸如招标、竞谈和询价等采购方式,也可以不公示,而是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后直接发公告。
  就单一来源采购而言,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在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中,应包含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意见供参考。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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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发表于 2014-8-6 23:00:03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予以公示:商定后的价格、服务时限、采购人员名单、协商的时间、地点等,符合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原则。
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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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最爱沙发

发表于 2014-8-7 13:12:50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沙发……

公示一般是将一些公众关注的信息或事项公开,使社会各有关方面或者本系统内的群众了解,同时征询各方面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其作用就是便于让人提异议或质疑;

公告是对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的知照性文件,是对一件事进行广而告之。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评标结束后进行的应该是公示,即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便于让大家对评标结果提异议;确定中标后进行的应该是公告,即发布中标公告。

政府采购没有公示一说……
     做自己感兴趣而擅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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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发表于 2014-8-20 15:36:10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应该仔细阅读74号令的要求,单一来源的法律责任其实最大,发布招标公告的时候就应发布专家论证意见,并公布联系电话接受质询(如别的供应商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
单一谈判完成后应公布单一文件,一并公布采购的相关内容。
招标应以结果为导向,方便大家,方便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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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发表于 2014-8-26 16:51:35 |显示全部楼层
三楼楼主,混淆了公示和公告的概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
第三十八条 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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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发表于 2014-8-28 14:31:36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问的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协商后
,是否还要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此处应该叫公告)?


正确的条款应该是: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也就是说,单一来源采购,只有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况需要发布“终止公告”,如果是正常开标、评标、定标的话无需公告评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内容。


公示和公告区别开。

楼主问的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协商后
,是否还要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此处应该叫公告)?

要公告。依据如下:(看红字)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

  第十八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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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发表于 2014-10-29 08:45:56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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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发表于 2017-2-20 11:06:04 |显示全部楼层
单一来源要发采购公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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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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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7-2-20 11:41:19 |显示全部楼层
jiayw 发表于 2014-8-28 14:31
  第十八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 ...

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不同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评标细节不需要公示,只有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才进行中标公告,不告知未中标的原因和细节,只告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要素内容。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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