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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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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货物招标最高限价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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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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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12:27:53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工程、货物和服务,可以有采购控制价,但不宜公开发布。理由如下:


1、形成有价值、科学合理的采购控制价,要求人员技术和经济水平很高。即使是施工项目,也局限在使用大综材料为主的施工项目。安装、装饰类的施工项目,做出价值、科学合理的采购控制价也是很难的。


2、公开发布采购控制价,容易诱发“围标”、“陪标”。


3、公开发布采购控制价,可能损害招标人经济利益。


4、公开发布采购控制价,一般会采用最低价中标,以现在”坐台专家”的技术修养、3个小时内的评审时间,导致“劣质低价“中标,这也是一种破窗效应,长此以往,不合理的采购理论,将导致社会主体的创新能力缺失。当下管理制度下的最低价中标,将阻碍生产力发展。
d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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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15:43:39 |只看该作者
业主公布最高限价的初衷就是应付不可预测情况留有后退的余地;


如果不公布这个价格,当所有投标人都没有被否决、也能对中标候选人排序;


但是排序第一的候选人的价格超出了业主的计划价,使得业主无法签约时,业主以什么理由决绝本次招标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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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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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2-16 17:41:21 |只看该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 2009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法释〔2009〕5号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十九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d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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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10:10:59 |只看该作者
就目前的法律法规来说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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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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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10:36:25 |只看该作者
招标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是为了鼓励竞争,但是这个最高限价法规要求一定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实际上把竞争异化为了“竞猜”。如果货物招标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之前公布这个最高限价,问题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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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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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17:36:16 |只看该作者
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做法实际上是限制竞争的做法。如果投标人的报价都高于招标人的预算,招标人首先应该申请增加预算,如果不能批准调概,就应该宣布本次招标无效,修改招标文件要求重新招标。用公布招标控制价来限制投标人,实际上限制了投标人的自由竞争。如果大家都合理地高于招标控制价,说明招标控制价制定得不合理,修改的应该是招标控制价,而不是让投标人修改。由于我国招投标的诚信程度较低,所以才公布招标控制价,实属没有办法的下策。为此,我国的《清单计价规范》也对此进行了限制,即:当招标文件公布控制价后5天内,投标人有权利就投标控制价的合理性进行投诉,如果经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的调查,认为控制价超过合理价位若干百分比以上的,招标人当做合理的纠正。但是,认定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也非易事,要有确实的造价或市场的根据。何其难,所以不如不规定这样的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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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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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12-17 18:34:29 |只看该作者
国际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中隐含赋予了招标拒绝这种超过招标人真实预期价格的投标的权利。----------合同不能强买,当然也不能强卖!招标人真实预期价格为1000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都超过1000万,虽然这个真实预期价格没有公布,本人认为国际招标文件赋予了招标人招标拒绝这种超过招标人真实预期价格的投标的权利和并给出了解决办法。
d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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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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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12-17 18:37:12 |只看该作者
只要招标人不是恶意的,投标不是恶意的,就没必要公布最高限价。只要招标人不是恶意的,投标人就不敢恶意投标。
d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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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19#
发表于 2014-12-18 14:37:41 |只看该作者
最高投标限价应该改为开标时公布,高于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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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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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12-18 16:34:02 |只看该作者
其实就是最低价无法推行。如果被围标了,公布不公布意义不大。
     采用最低价,只要是有竞争,价格怎么也不会贴着控标价。(如果行业、地区被几家垄断,形成价格联盟,怎么招标也都会这意思)
    低价中标最大的问题还是低价中,质量无法保证。因此,要推行最低价中标,就需要对合同履行严抓起来,对违约进行严惩。培养理性投标人,强化履行合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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