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psylil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是否属于招标无效的情形?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4

积分

新手上路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11:12:39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采购的采购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这句话是对的,那么政府采购法就对你们不适用了,只能用招投标法来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其中要求应当公开招标,招标方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但并未对招标方式作出规定,所以招标方式合理并通报行政监督部门审核通过应该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7 05:05 , Processed in 0.05153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