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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x_fr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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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投标人名称变更,未提供变更核准证明,会被取消投标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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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16:09:13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w070 于 2017-6-12 16:10 编辑

100%会被废标,道理很简单,不说乱七八糟一堆,就问一个,报名时候是A,来的是B,你投标文件里不解释原因,显然不予认可,因为评委不能去推定为什么B不是A。
再说深点,如果有业绩加分,投标的是B,业绩都是A的,就请问,可以认可么?我怎么知道你A、B之间什么关系。

只要投标文件里面没有附资料,后续无解,除非不按流程规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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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20:54:21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w070 于 2017-6-12 21:00 编辑
bob1511 发表于 2017-6-12 17:05
不用考虑报名什么的,就是投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且公司名称变更不大。是否澄清的问题。不澄清 ...

这位朋友,我看你援引这么多法规,我说下我的情况,我专职招标已经5年,有招标师证。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实际操作过,我这么说吧,实际操作中,如果评委看到投标人没有提供,一般会询标,让他确认我没有提供工商变更资料,然后直接无效标处理。
前面有几个人说的比较清楚,请不要机械的理解法条。试问,是不是缺什么都可以补,那么如果可以这样,也不会存在无效标一说了。本例中没有工商信息变更资料,属于关键证据链丢失,这种情况下,评委不会让你去补的,否则其他投标人必定质疑,而且这个属于有效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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