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素政府采购网采前公告,能够发现好多 看似一般货物采取了竞争性磋商,如下。
所以能不能宽松理解,否则
1、是否有立法不严谨或者执法不严格之嫌
2、安装调试类货物的采购,由于安装调试的水平不同,此类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比较合适,如果严格理解,是不是也不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如果采用竞争性谈判,单纯比较价格,又不合时宜。
3、只能服务类和部分货物是不是面太窄了?
4、不达招标标准的工程类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而条款里其实设置的综合评分方法,并没有对工程怎么设置分数进行明确,只是对货物类和服务类分别进行了明确。
关键字: 标题检索 共找到 4589 条内容 查询日期从 2017-09-22 到 2018-03-23 上一页1[url=]2[/url][url=]3[/url][url=]4[/url][url=]5[/url][url=]229[/url][url=]230[/url][url=]下一页[/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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