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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锋:关于核心产品的思考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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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7 10:46:49 |显示全部楼层
1 87号令并没有否定同品牌的竞争,而是在有三个品牌参与的基础上才能展开同品牌的竞争。这个规定对于目前政府采购项目的市场还是适应的。
2 在推荐中标候选人环节,基本也算合理,相当于同品牌之间先进行预赛,预赛第一名在与其他品牌进行决赛。但特殊情况下,如果同品牌的第一名放弃时,是否这个名额应该由同品牌第二名递补?
3 扩大竞争降低门槛应该从采购的各个环节做,品牌规定有亿定影响,但并不是很大。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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