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8-6-19 19:18 编辑
这样属于必须招标吗
一医院项目设计经过招标,费用2000万元,但在签订设计合同前,发现招标时遗漏了某个专项设计内容,大约需要设计费250万元。这个需要另行招标么?还是直接签合同,或者签合同后再签补充合同增加这块设计内容?
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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