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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哟切客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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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数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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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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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09:12:22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
1、安徽出台此规定,主要是明确  预算金额未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适用何种法系的问题,
      也就是,对于此类项目,如果选用公开招标,那么必须适用招标投标法系,不要说你没有达标准,只是选了公开招标方式,你选了公开招标的方式,就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操作,不要说预算只有例如几十万很少的理由。
     如果不选用公开招标,因为你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那么必须适用政府采购法系,即必须选择诸如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政府采购方式,而不能说我这是工程,不适用政府采购法,不归你财政部门管理。

2、 预算金额未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注意是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必须适用政府采购法系,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采购。那么,
       2018年6月7日出台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符合法定条件可不招标或招标失败后依法不再招标的,可采用本规范中的非招标方式采购。
       这个就只能适用或者说只有如下项目才可以采用。即预算金额未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非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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