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29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结果公告时,需要公告采购人代表姓名吗?

[复制链接]

125

主题

14

好友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9-2-20 15:58:56 |显示全部楼层
87号令已经新修订的其他财政部文件,目前基本上只要求公告评审专家名单,但19号令尚未修订,正在执行的19号令明确规定中标公告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名单”,自然包括采购人代表。即时19号令修订后,个人认为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最好还是公告采购人代表姓名,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专家名单都公布了,且采购人代表姓名非禁止公开的内容,可以一并公开,否则比如5个人的评审委员会只公开4人,有的供应商没研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反而会产生评审委员会只有4人,存在组成不合法的疑惑。
另根据74号令以及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谈判、询价、磋商小组名单,基包括采购人代表。

财政部19号令:第十二条 中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财政部74号令:第十八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五)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4

好友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沙发
发表于 2019-2-21 20:12: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bob1511 发表于 2019-2-21 09:38
按照87号令的要求,不需要公告采购人代表。但是,如果公告了也不违反87号令。就像楼上版主所说,最好公告出 ...

非招标采购必须公告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4

好友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板凳
发表于 2019-2-22 13:12: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jiayw 发表于 2019-2-22 08:47
学习了,

政府采购  内部规定 都不统一,  政府采购发展 任重道远!!

招标与非招标规定虽有所不同,但在法理和公开透明减少供应商疑虑的角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时最好还是公布采购人代表姓名,何况本就不是禁止公开的不能见人的保密事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3 16:41 , Processed in 0.06164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