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神,水运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的“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这里对勘察设计的投标保证金从比例和金额上作了限制;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额度和支付形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境内投标单位如果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这里只是对比例进行了限制,没有对金额作限制,那假如一个勘察设计费有1000万左右的项目,在设投标保证金时,应该遵从那个规定?要是设了超过10万的投标保证金,算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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