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86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小企业的认定要谨慎,不能想当然!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23

积分

新手上路

楼主
发表于 2023-3-21 16:03:36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代表个人意见:
1.招标代理、评标专家不专业,对法规了解不到位。
问题: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招标文件要标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招标文件内未规定,就不好界定划分小微企业,容易引起质疑;
(2)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同时满足划分标准内要求属于本类型企业,不能同时满足就下划一档,代理公司、评标专家未理解本项规定;
(3)招标文件如已规定行业,投标人已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诉人针对声明函进行投诉,取证界定单位为出具声明函单位注册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投诉处理决定未说明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诉人可综合考量提起行政复议或起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4 00:10 , Processed in 0.05354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