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553|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这家投标单位资审有效吗

[复制链接]

2

主题

0

好友

1308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最爱沙发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6 08:30: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资审文件中约定:必须提供本企业5年内(指2004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必须提供的原材材料:1,施工合同;2,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证书\,材料均审查原件,全部满足条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资审中,有家单位的施工合同时间在2004年5月签订,竣工验收备案表在2007年8月,被审为不合格,其投诉,请问一下评审有误吗?需复议吗?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毅青 + 2 发帖奖励

总评分: 威望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31

主题

136

好友

11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Rank: 8Rank: 8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沙发
发表于 2010-10-26 08:42:08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评委会专家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关要求的本意,存在着理解上的偏差。
  何为业绩?
  首先应当理解为已经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才能视为工程业绩。
  因此,资审文件的本意,应当是“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这些证明材料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完备齐全,才可视为工程业绩的意思。”而不是评委会理解的,每一份材料都应当在“2004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这个期间签订、签发的意思。

  当然,具体到这个案例,最关键的还是要看资审文件的原文,对此要求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原文表述有误,没有表达出招标人想要表达的意思,那责任不在评委会。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3196

积分

精灵王

板凳
发表于 2010-10-26 08:49:10 |只看该作者
这是资审文件的缺陷。
类似的还有:在该期间签订了合同,但是在建、主体已竣工等情况。

所以资审文件应该严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00

好友

2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无欲而刚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终身成就奖

地板
发表于 2010-10-26 09:26:38 |只看该作者
预审文件中如果写了业绩证明原件是:1,施工合同2,竣工验收备案表3、中标通知书。那么一般就会认可这个期间所有:刚中标、在建、完工工程或刚刚签完的合同。因为:1、施工合同(表示工程在建);2、竣工验收备案表(表示工程完工);3、中标通知书(表示工程刚中标)。

但是,业绩应该是竣工的项目,也就是说这三种原件必须是代表要有开工竣工时间的,那么,原意就是要有在这个阶段竣工的。按照这个理解,显然评标委员会判其不合格是不对的。评审有误,应该复议。

可是,一般“中标通知书”是不会明确开工竣工日期的,看其是否竣工有难度。所以严格起来讲还是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比较的靠谱。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31

主题

136

好友

11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Rank: 8Rank: 8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5#
发表于 2010-10-26 09:30:45 |只看该作者
同意毅青老师的观点:原意应该是指有在这个阶段竣工的工程。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308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最爱沙发

6#
发表于 2010-10-26 11:46:01 |只看该作者
资审文件原文如下:
拟派建造师须有在本企业5年内(指2004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必须提供的原材材料:1,施工合同;2,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书、材料均审查原件,全部满足条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而投标人的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04年6月1日,不满足资审条件时间规定。
还有一个问题,这家投标人原排第一,因资审不合格取消排序,原第二中标人上升为排第一如果认定其资审合格,那原第一中标人又肯定会不服,又会投诉,况且资审文件也对业绩的时间作了规定,个人认为评委会判定无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59

好友

8373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7#
发表于 2010-10-26 13:20:42 |只看该作者
其投诉应予支持,评标委员会需重新判定。
因为楼主所述资审文件中关于业绩时间要求的表达有多种理解,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精神,当合同内容有多种理解时应按照常规理解进行解释,对业绩要求的常规做法是要求竣工,所以业绩要求的时间也即竣工的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8#
发表于 2010-10-26 13:41:58 |只看该作者
所谓业绩一般是指已完工和在施。因此在没特别说明的时候,如提供时间期限那么可以认为是在此期间内完工或在此期间中标或开工的工程都算。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该是可以的。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3196

积分

精灵王

9#
发表于 2010-10-26 14:47:12 |只看该作者
1、资审文件明确规定:拟派建造师须有在本企业5年内(指2004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必须提供的原材材料:1,施工合同;2,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书、材料均审查原件,全部满足条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而投标人的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04年6月1日,不满足资审条件时间规定。

所以判为不合格是正确的。


另外个人觉得: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应从资审文件的基本要求出发来考虑。

为什么要设置业绩?这是考量项目经理组织施工的能力。所以在建工程因未竣工,尚不能作证该建造师的实际组织施工能力,不能作为业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00

好友

2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无欲而刚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终身成就奖

10#
发表于 2010-10-27 09:53:13 |只看该作者
8楼好像理解反了。您也说“在建工程因未竣工,尚不能作证该建造师的实际组织施工能力,不能作为业绩”。2004年4月签订的合同,在这五年中肯定是竣工了,应该记为业绩。评委应复议。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6 03:53 , Processed in 0.06425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