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132|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策法规] 对《条例》第8条的疑问?

[复制链接]

1

主题

430

好友

5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爱沙发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金点子奖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08:25: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条例》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法规》教材p155
邀请招标的条件:5种情形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问题:《条例》第8条所说“项目合同金额”是不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的金额。还没有招标怎么有“项目合同金额”。
个人认为《法规》所说“项目的价值”更妥。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zzj0102 + 1 对条例用语提出自己的看法

总评分: 威望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934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沙发
发表于 2012-3-29 11:49:57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项目合同金额”措辞不严谨,建议修改为,“项目合同预估金额”为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板凳
发表于 2012-3-29 17:43:14 |只看该作者
关于楼主红色字体标注的问题,在林善谋所著《招标投标法适用与案例分析》一书中,有所阐述;

我将把那部分内容扫描以后,再提供。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地板
发表于 2012-3-29 20:34:30 |只看该作者
参考林善谋的书摘:(扫描的不是很方正;主要看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5#
发表于 2012-3-29 20:36: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6#
发表于 2012-3-29 20:36:5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签名正在书写中,请稍候再看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终身成就奖

7#
发表于 2012-3-29 21:04:17 |只看该作者
“项目价值”的含义很广。。。在这里不容易理解掌握。

“合同金额”相对容易理解,这里的,应该是指“预计合同金额”吧。。。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3

主题

0

好友

15万

积分

版主

还没有签名,写一个吧~不不不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最爱沙发 忠实坛友 金点子奖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8#
发表于 2012-3-29 21:58:37 |只看该作者
高总的解释非常到位,现实中我们也经常遇到这样的实际案例。有的项目完全是国有资金,但属于很小的改造项目,设计概算几十万,还正儿八经地公开招标的话,不但劳民伤财,而且怕是根本无人肯投标。因此,可以灵活变通改为邀请招标。至于合同金额这个意思理解就可以了,不必要去较真。
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招标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PMP。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设备监理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特聘专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9#
发表于 2012-3-29 22:17:33 |只看该作者

回 3楼(gzztitc) 的帖子

林善谋老师在“强制招标规模标准”这段的论述,是不严谨的!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10#
发表于 2012-3-29 22:22:10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这问题确实值得大家想一想
《政府采购法》第29条规定,因货物或服务具有特殊性,供应商有限的,以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以下简称《采购示范法》)第20条规定了适用限制性招标(即邀请招标)的两种情形:二是研究和评审大量投标书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值不成比例。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6 12:27 , Processed in 0.06191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