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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招标] 请对《13号令》的修改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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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3:52:4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商务部的《13号令》正在修改、讨论、定稿之中,各位如有修改建议,请发帖!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3 总版主发出 征求对13号令的修改意见

总评分: 威望 + 3   查看全部评分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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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4 09:37:02 |只看该作者

回 首批招标师 的帖子

首批招标师:个人以为招标代理单位的人员不应进入评标委员会,即使是招标师也不应进入。但可以要求独立招标师一人负责对评标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负责评标与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并承担责任。 (2012-07-01 07:46)
    哈,这观点早就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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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14:09:58 |只看该作者
版主您好!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向您反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个问题?最近看到了商务部公布的替换原13号令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六条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本条规定的原产地有可能在中国关境外的(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但是原产地是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必须进行国际招标。”
我的问题是: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现要求采购进口产品要进行进口论证,那么对于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是否应该走国际招标?如果是的话,那会有很多实际问题:
    比如,一个300万项目,其中100万采购进口产品,那么如果100万单独进行国际招标另外200万进行国内招标,会造成对一个项目的肢解,而很多项目整个是一个系统,不适宜将进口产品部分分包(比如信息化建设项目,如果把进口产品分出来进行国际招标,不能保证采购到的进口产品与其他部分的兼容性)。
    另外,如果一个300万的政府采购项目,其中100万同意采购进口产品,为了防止上述采购的进口产品与其他部分不兼容的问题,也可以整个300万的项目进行国际招标,那么这将造成大量政府采购项目都涉及这些问题。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中部分品种涉及进口的情况很多。
    所以征询意见稿中的第六条会对政府采购项目造成很大影响。
入一行就要精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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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18:15:53 |只看该作者

回 ypyyp 的帖子

ypyyp:      商务部怎样对待招标师的??
    13号令已经修改了4-5稿了,  今年看来出台有些困难..在这发表以下意见或建议作用不大..不是给大家泼冷水,,作用真的不大... (2012-06-29 19:53) 
  请问您有没有之前的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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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 10:07:11 |只看该作者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中国国际招标网和其中国招标采购社区是以国际招标起家的。
但是,时过境迁,昔日之辉煌已不复存在。
本主题帖跟帖者寥寥,门庭冷落,已足以说明,国际招标之衰落。
也许,这是值得庆贺的事。这说明,中国的机电产品大量依靠进口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那些原本需要进口的机电产品 .. (2012-07-05 15:36)
       请问laochan总版主,有13号令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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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16:59:4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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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11:03:16 |只看该作者

回 松果果 的帖子

松果果:
综合评价法与最低评标价法的流程不完全相同,修订的13号令是否可以提供2套评价法的完整评标报告范本(包括附表),以便在实际操作中有具体依据。
你的建议很好。配套的招标文件(《范本》)已考虑将综合评价法写进去。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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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10:06:16 |只看该作者
综合评价法与最低评标价法的流程不完全相同,修订的13号令是否可以提供2套评价法的完整评标报告范本(包括附表),以便在实际操作中有具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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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13:48:45 |只看该作者
国际招标现只不过是个走形式的空壳,不要再折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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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0 16:53:16 |只看该作者
透明这点,是否可以做到:

1. 公开中标货物的型号、品牌以便大家监督是否是符合标书要求的。既然是公开招标,就不要以商业机密作为借口,隐瞒中标物的公开。(这个看上去也许很可笑,但是我们就真碰到张冠李戴也能中标的。)

2. 把中标结果质疑的有效期延长到到货后2月内。加重对不符合标书要求而中标人的“欺骗”成本。这条必须和质疑的严肃性绑定。招标本身就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必须杜绝钻空子的现象。建立一个良好的招投标环境。

3. 发挥一些协会的作用,成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管人。

4. 明确标书审定、招标、评标整个过程职责,做到出了问题马上找到问题出处。

5.明确各环节人职责的同时,应提高其相应待遇。特别是专家的待遇。类似高薪养廉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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