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206|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服务招标] 大家进来帮帮忙 急!!!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31 09:44: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位老师,我想请问下,政府采购的项目,废标之后,要多久才能重新招标,重新上公告?政府采购法里面有明文规定吗?如果有,麻烦各位老师给个提示,谢谢了  很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9

积分

圣骑士

不要害怕!

最爱沙发 优秀新人奖

沙发
发表于 2013-5-31 09:56:16 |只看该作者
记得没有相关的强制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时间
我的梦虽然看上去很遥远,但不是不可能实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1

积分

新手上路

板凳
发表于 2013-5-31 09:57:17 |只看该作者
政府采购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政府采购法中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我认为最少在登出废标结果后7个工作日无异议之后再重新登招标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145

积分

精灵王

最爱沙发

地板
发表于 2013-5-31 10:05:21 |只看该作者

回 袁媛媛 的帖子

袁媛媛:政府采购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政府采购法中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我认为最少在登出废标结果后7个工作日无异议之后再重新登招标公 .. (2013-05-31 09:57)
赞同沙发的观点。政府采购法只要求“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而未要求公示废标结果,板凳提出的是“保险”的做法,但法律无此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1

积分

新手上路

5#
发表于 2013-5-31 10:10:17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还要看一下当地监督管理部门有没有要求,要符合他们的相关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6#
发表于 2013-5-31 10:43:34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老师的指点 感激不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8 09:38 , Processed in 0.05459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