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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二百八十九号)---猜猜哪项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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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4:05: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二百八十九号)

2024年04月15日 16: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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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青海沃德公招(货物)2023-023
二、项目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三)包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宁博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1号楼1单元1093室
被投诉人:青海沃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沪宁路8号21层
当事人: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
相关供应商:兰州鸿安泽成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鸿安泽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30层301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鸿安泽成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及中小企业相关要求,且代理机构答复质疑存在缺失。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成立。
责令代理机构就质疑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4年4月12日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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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5:39:50 |只看该作者
背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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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19:58:55 |只看该作者
仅从现有的资料分析,感觉不背锅。投诉事项2:所投产品不满足中小企业相关要求。代理没有对投诉事项2成立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处理,所以财政部门要求限期改正,感觉没有问题。璧如如果是评标委员会评审有误,正确的就是重新评审等等(只是作个假设举个例子),就是要求代理作出正确的处理意见,没问题,不背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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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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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9 05:30:07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声明函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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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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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6 16:17:36 |只看该作者
1、我查询了一下,小微企业声明函,标的行业为工业(就一个设备),制造商从业人员194人,营业收入44780万元,资产总额2405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投诉人投诉,一是小微企业声明函问题,二是质疑答复函存在缺失,因为标的就一个设备,且财政部判定小微声明投诉不成立,仅仅是对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现在代理机构答复都要采购人同意才行,谁敢不经采购人同意乱回复!
3、但是仔细看了中标公告发出的声明函和分项报价表,不知道为什么制造商不是同一家,这次标的就一个设备,财政部是怎么判定的?看不懂!!!!!

包1 分项报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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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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