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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充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优化评审专家库结构,适应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1号)的规定,现就开展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评审专家条件征集专家
各省辖市财政部门要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广泛征集,严格审核,将本地区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精通专业业务,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能正常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专家,及时征集纳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二、多渠道征集评审专家
一是拓展日常征集渠道。各省辖市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网,开辟专家征集专栏,公布征集流程、条件及要求,为专家提供便捷的申请通道;同时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推荐评审专家。
二是组织重点部门征集。对于专家比较集中的教育、卫生
系统、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联系、上门征集。
三是注重短缺类别征集。对于评审工作需求量大、库内专
家较少的采购品目,特别是服务类品目和新增品目,要采用适当方式定期公布,重点征集(重点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考目录,详见附件)。
四是库外专家及时吸纳入库。对参加政府采购咨询或评审、但
尚未入库的特殊行业和产品的专家,财政部门要建立库外专家申请入库绿色通道。
三、强化评审专家征集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管理工作。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政策的宣传,争取各行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支持。要进一步优化专家申报程序,建立专家网络申请通道,及时办理审核手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请各省辖市财政部门于2013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征集情况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