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only1u 于 2017-12-27 12:11 编辑
采购人强势进入评审现场怎么办?
第六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实践中,采购人就是要进去,怎么办?
评标现场组织人员这个词很关键,没有前缀-代理机构。所以如果采购人说我也是组织人员呢,没毛病啊。
87令63条投标无效里有一个,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实践中如何实现评审?
设想情景,这个附加条件肯定是与招标文件不符的,因为采购人能够接受的条件都写好了,就是招标文件,只要不符按说都应该是不能接受的,那么为什么还这么写?应该写投标文件含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条件的 或者说含有任何附加条件的 才对啊。专家当场就能判定。标准很明确。
这样写也就是说可以存在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那么能否接受怎么判断?当然是需要采购人现场表态啊。
鉴于我的说法很难被大家理解,我也不再继续回帖了,我不想讨论对错什么的,我就是想不出来符合这一条的情景。希望有高人来指点迷津。情景这个词不用我再解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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