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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千万招标项目遭9家联名举报 招标文件量身定制且涉嫌串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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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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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21:23: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福建千万招标项目遭9家联名举报 招标文件量身定制且涉嫌串标

2017-05-02 今日采购舆情

今日,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项目遭遇九家参与企业的联名举报,认定该公告中的招标文件存在多处不合理、不公平的招标条件。
   
招标文件不合理
  
本项目“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招标始于去年9月,采购项目为福州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地铁公司’),采购人为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顺恒司’)。招标公告地址;
   
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了很多限制,第三条《资格条件》写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本项目投标人和专职负责人应具有至少三站三区间地铁人防工程业绩(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或地铁人防工程合同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应有成熟的地下轨道交通人防设备的生产和现场安装。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06年及以后新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处于试生产期、持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生产通知书》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且其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投标人须附上由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5投标人配备的标段专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同时标段项目的专职安全负责人要具有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举报人认为,这些限制条款都是违反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尤其是第1款‘本项目投标人和专职负责人应具有至少三站三区间地铁人防工程业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三站三区间地铁人防工程业绩”明显属于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  
      
中标企业涉嫌串标
   
在所有竞标人中,泉州闽联公司颇具竞争力,但最终未能中标。“我们失败的原因,就是因为在竞标过程中存在太多的暗箱操作,多次举报也是枉费工夫。”该公司董事长许某告诉记者。
  
许某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招投标质疑书》,落款时间是2016年10月29日(开标公示期第二天)。记者阅读发现,其质疑问题有三:第一,“2号线人防设备”招标评标结果错误,应依法重新进行评标;第二,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及投标人;第三,相关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某中标候选人涉嫌犯罪。许某解释说,首先,《招标文件》所载的评标计算方式,两个标段的计算方式应该是一样的。我们在两个标段的最后得分分别排第三、第二,我们在比对评标分数时,却发现我司应得评标分数远低于公示评标分数,而其他投标人的公示评标分数却高于其实际应得的评标分数——可见,依据同一评标计算方式却得出不同的评标分数,该评标结果显然是错误的。其次,《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写明:投标人具有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人防设备生产及安装项目业绩的人防设备企业,并提供直接与地铁公司或项目总包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及人防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得6分;只提供供货合同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据我司了解,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元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施工的国内人防设备及安装项目并未取得相关人防部门认可或签章的人防竣工验收证明,那么该公司就此因素得分应为3分。如果这样,我闽联公司在第二标段的得分排名应是第一。
     
关于许某质疑的第三个问题,9家联名举报的公司普遍认为:福州益兴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福建元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福建欣工苑民防设备有限公司这3家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理由是:一、在投标价为数千万的报价中,上述3家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投标报价差价仅为数十万元,在造价如此庞大的项目中,连续多次报价差距均如此之小。二、有事实可以证明:上述3家公司在厦门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投标过程中,也存在类似行为。由此可以判断,上述3家投标人存在协商投标报价的行为,属“相互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规定。另外,根据漳州市纪委“漳纪案[2016]65号”文件,福建元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法人林某某,涉嫌向漳州市人防办原主任江某某(后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移交司法)行贿累计211多万元。所以,即使福建元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最后成为“中标候选人”,也应按“无效标”处理。(来源:中财网)

附招标公告:

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招字第A-033号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2】3532号文批复予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代建方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代建方融资,招标人为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招标控制价、工期

2.1货物名称: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2.2数量及主要规格:全线21座地下车站,工程数量暂定 453 樘(套)人防设备,最终工程数量、型号及制安要求需依据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分2个标段,标段1为沙堤站(含)至董屿站(含)、苏洋至沙堤区间、厚庭站(含)至南门兜站(含)人防设备的设计、 供货、安装及服务(不包括宁化站);标段2为水部站(含)至洋里站出入场线人防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及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是概算单价按照一定比例下浮后所得,如果概算单价或其对应的总价经福州市财评中心审核发生变化,那么该综合单价也或其对应的总价要按照财评结果同比例调整。)形式进行编制。该综合单价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不仅包含了设备、安装及现场服务费用,而且包括了的必要备品备件费用及其他费用。另外,如果因业主方对工程量进行调整或因设计引起的变更,业主方给予调整费用的,招标人承诺会根据变更结果给乙方做相应的比例调整。

综合单价相对应的标段招标控制价如下:(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标段1:人民币肆仟捌佰捌拾陆万玖仟捌佰陆拾肆元整(48,869,864.00)

标段2:人民币贰仟伍佰零壹万柒仟陆佰贰拾肆元整(25,017,624.00)

招标控制价清单详见附件《福州地铁2号线人防招标范围内综合单价及总价》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详见 《用户需求书》。 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批对合同设备发出书面的供货通知。

3.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本项目投标人和专职负责人应具有至少三站三区间地铁人防工程业绩(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或地铁人防工程合同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应有成熟的地下轨道交通人防设备的生产和现场安装”。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06年及以后新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处于试生产期、持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生产通知书》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且其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投标人须附上由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配备的标段专职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二级及以上的人防防护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

3.5投标人配备的标段专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同时标段项目的专职安全负责人要具有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无财务亏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项下任一包件投标。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各投标人投多个合同包的可以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为便于招标人及时准确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地铁2号线人防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09月26日至09月3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 9:00~16: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层售标书处公开发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6 年10月27日 09:45 时(北京时间)前送达下述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6 年10月27日 09:45时(北京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8.投标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 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9.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信息网(http://www.cnbidding.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fzztb.com/)发布。
招标人: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1号2205室
联系人: 李新
联系电话: 0591-6319022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地铁二号线机电标段项目经理部
帐号:81113010131001748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刘韦华陈霞


乘物以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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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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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5-3 06:46:33 |只看该作者
并应有成熟的地下轨道交通人防设备的生产和现场安装,这一点如何界定?
投标人配备的标段专职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二级及以上的人防防护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这个是行政审批保留的职业资格吗?
其他的名目繁多,一看就是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于业绩的设定,确实是一个盲点,缺乏明确的标准,到底能不能写,怎么写才合理,一直没有定论。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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