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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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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17:18: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集意见的截止期是2007年6月30日。

Laochan在此呼吁,能不能快点!

我们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毛主席曾谆谆教导我们:“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也开过两次了。第一次,2006年3月9日。第二次,2006年4月25日。

有关网站也从2006年4月份开始征集意见。第一个意见是2006年4月24日13点27分06秒发表的。

2006年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也于10月27日胜利召开,并于当日胜利闭幕了。在350人参加的高层论坛上,有主旨发言、主题发言和书面发言,还收到论文123篇,50万字。

还有那个中国招标投标博客不也有些帖子是讲招标投标的吗?
还有各部委、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无数的《管理办法》/《实施办法》,也都可以参考啊!

还有以余杭教授为代表的学者的论文也可以参考啊!


上述收集到的意见和资料还不够吗?还需要用7个多月的时间来征集意见吗?

在此,我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要多听听招标人的意见和心声!因为,招标的根本目的是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任何有损招标人利益的《实施条例》,都将使中国招标走向歧途!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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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光临我的博客: http://laochan.bidblog.cn/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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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11-29 08:46:07 |只看该作者

自己还没没想明白呢吧

自己还没没想明白呢吧,利益关系还没理顺呢吧,别说一万年了,二万年也出台不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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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板凳
发表于 2006-11-29 10:45:36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把牌给自己洗好了,什么时候就出来。
========================================
[fly]理想就是自己觉的有道理的想法[/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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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11-29 14:09:43 |只看该作者
招标人的利益?
主管部门还没打清楚呢。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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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0 17:01:19 |只看该作者
ok !

我另发转发其征求意见通知 和收到的意见反馈。

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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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8:03:36 |只看该作者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2006年3月9日,到现在已经5年之久,难到还要有8年抗战之说!这就是中国“某些决策层”的办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你究竟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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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7#
发表于 2011-9-7 09:08:51 |只看该作者
还真是够让人等的  真是好等啊[s: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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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09:49:59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sunzhengqi 将老朽5年前的帖子顶上来!
同时也感谢寧靜致遠回帖!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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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09:45:17 |只看该作者
鉴定:难产。
五年半是个什么概念?就是说,这么多年大家都在按自己对《法》的理解行事。好像都理解的挺透了,都有办法知道男女了,都总结出替代品“潜规则”了,“明规则”硬是辗转反侧、左腾右挪的难产。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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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0:51:36 |只看该作者
一晃,都五年了 ……  

【我们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毛主席曾谆谆教导我们:“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我记得,伟大导师还讲过:不要着急,慢慢来;

——那是传说给“英明领袖”写纸条上的一句话。第一句是人所共知的:你办事,我放心。

是不是有关领导按照这个语录来对待《阳光法案》和《阳光条例》的呀?

那叫俺们咋说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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