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7-04-18 10:20:59 浏览:46次
本网讯 4月17日,财政部发布新一批“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13家机构因为在检查中有违规行为而受到罚款、警告一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等行政处罚,这些机构有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忽视政策功能是重灾区
在所有受处罚企业忽视政策功能是重灾区。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该给予小微企业与一定量的价格扣除,政府一方面要保护节能环保产品,另一方面也要给予小微企业以优惠采购。
但是在检查中,大量代理机构自动忽视了这一要求,13家受罚企业中,有12家都存在这一问题(没有对节能环保、小微企业予以优惠),其中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等公司甚至还有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限制条款限制中小企业参与。
评标未合规
第二大问题是评标招标中,很多机构没有按照未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
集成资质再次成为供应商门槛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违规情况与众不同,他在“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系统项目”中,将“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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