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礼金,郴州查处一起“典型案件” [color=rgba(0, 0, 0, 0.298)]公采传媒 [url=]公共资源交易[/url]
近日,据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官方微信“林邑清风”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今年2月,郴州市启动了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警示和教育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现将市纪委市监委近期查处的1起在招投标工作中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经查,光明大道工程项目位于郴州市经开区石盖塘工业园,该项目总造价2454.41万元,业主单位是福城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城公司,市经开区的下属单位),监管单位是市经开区建设局,由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公司)代理该项目的招投标业务。2017年12月,在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华新公司、湖南省郴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分别与其他几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串通投标。在项目开标过程中,市经开区建设局长唐鹏、福城公司聘任职工廖锐违规接受华新公司安排的宴请及礼品。经调查组进一步核实发现,2015年11月以来,市经开区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唐鹏、廖锐、谭炳荣、李靖峰、陈慧、窦海斌、彭双喜、范建邦等16人违规收受华新公司和其他招标代理公司所送红包礼金共计3.52万元。唐鹏、廖锐、李靖峰、范建邦4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谭炳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监察岗位,陈慧、窦海斌、彭双喜等11人均受到通报批评和责令公开检讨的问责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华新公司等7家公司涉嫌串通投标违法问题已移送市住建局依法处理。 以上这起典型案件中, 一些本来负有监管责任的党员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竟明目张胆接受监督管理对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说明一些人在十八大以后仍不警醒、不收敛、不收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毫无忌惮。对这起问题的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表明了市委、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全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当前郴州市正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招投标自查自纠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杜绝招投标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财政、发改、住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开展系统内和监管项目单位违规招投标专项整治,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及时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郴州市招投标市场的良好秩序。各建筑施工企业、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相关企业和业主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规范从业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挂牌督办一批、直查快办一批、通报曝光一批”的工作要求,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九不准”规定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官商勾结操纵招投标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管理监督过程中工作不实、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敷衍应付、隐瞒不报、顶风违纪等问题,一经发现,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文章来源:红网时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