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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graph] 唐山:“攻坚”采购验收管理 2013-12-12 17:05:37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342期
本报讯 记者戎素梅 通讯员王晓丽报道 今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通过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落实验收责任追究等举措,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方面展开积极探索。
“验收环节是实施政府采购全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评判采购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据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该市较为注重采购方式的审批和采购程序的把关,对验收环节重视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为此,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唐山市采购办在政府采购验收制度建设和管理体系设计上进行了探索性实践。具体做法有:建立采购单位专管员制度,要求采购量较大、采购批次频繁的单位设立专门的采购机构;明确验收责任范围,对于一般的货物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聘请专家进行验收,对于重点工程、金额重大的采购项目,则由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联合组织验收,并视情况聘请专家或专业检测机构进入验收组;建立验收公示制度,采购项目验收结束后,负责验收的责任人应自觉公开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采购数量、采购预算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把采购资金支付关,采购资金由采购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业务主管处室共同把关,严格审核采购合同、验收情况等信息,并主要采取直接支付的办法支付采购资金,确保采购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据了解,今年唐山市还扩大了采购合同验收监督范围,尤其针对公务用车、定点接待饭店等采购加大了验收力度。如,为落实节能减排要求,今年该市出台了禁止销售使用高硫燃煤和焦炭的政策,市采购办除要求在采购合同上注明相关内容外,重点加强了对燃煤采购的验收管理,组织环保、质监、监察等多部门前往购煤单位实地考察、抽取样品,确保政府出台的政策落到实处。
针对采购单位、供应商、代理机构、验收小组工作人员等不同对象,该市建立了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制度。供应商违规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记录,3年内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此外,唐山市财政局还先后组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进行专题培训,聘请专家讲解政府采购验收的方法和要求。据悉,近期该市将出台开展政府采购验收工作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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