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致力打造品技兼优的专家库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11-05 20:25:32 发布:管理员 【摘要】
山东致力打造品技兼优的专家库 按照“品德为先、技能为本、宁缺勿滥”的原则,梳理整顿现有专家资料,广泛征集新专家,提升评审专家整体执业水平
本报讯 实习记者张明柳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启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强身”进程,通过梳理整顿、广泛征集、完善管理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评审专家执业水平,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质量,提高政府采购绩效。
山东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相关人员介绍,此次“强身”以“品德为先、技能为本、宁缺勿滥”为基本原则,共分三个方面。梳理整顿方面,首先是检查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则不保留专家资格。其次是看专业,检查评审专家的评审专业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是否对应或密切相关,评审专业超出所学专业及从事工作范围的,由本人出具在超范围专业的工作科研成果,及证明专业水平能够胜任政府采购评审任务的资料,否则需重新填报符合要求的专业。再次是看评审专家年龄。
对专家征集工作,山东省财政厅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补充新生力量。同时,对评审力量相对薄弱的专业开展定向征集工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评审专家资源状况,面向特定行业、特定部门定向征集评审专家。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特殊行业的评审专家申请人,学历将不再是限制其入库的硬标准。山东省财政厅规定,对特殊行业的评审专家申请人达不到专家基本条件所要求的“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但在相关工作领域工作满10年以上,有突出专业特长并熟悉市场行情,且符合评审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经2名以上评审专家或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登记的协会、所在市级财政部门推荐,省财政厅也可以将其确认为评审专家。
除了梳理和征集,山东省财政厅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评审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实现专家库的良性循环和有序流动。一方面,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承诺制,并拟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征求意见稿),以真正体现责、权、利统一原则,树立公平、公正的政府公信力和专家个人荣誉。承诺书特别强调了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要求每一位政府采购专家必须做到“守法、守规、守德、守信”,对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等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如果存在虚假、不实、误导等违背诚信和社会公德行为的,查实后一律出库,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另一方面,山东省财政厅还进一步强化考核效用,对熟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评审义务和承诺、遵守评审纪律的专家,经考核评价累积达到一定分数等次的,可以认定为优秀评审专家。对在评审活动中表现突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评审专家,也可以推荐为优秀评审专家。国内外知名专家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省级财政部门也可以直接认定其为优秀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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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521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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