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巡礼之湖北篇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时间:2017-03-08 点击率:504
以互联网思维发力 电子招投标事业高歌猛进 ——记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 【编者按】湖北省在圆满完成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本省实际,巧用“互联网+”,探索了一些“自选动作”。需要指出的是,湖北省率先在全国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公益服务型”电子服务平台,并实现了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互联网+”概念的中心词是互联网。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中,巧妙应用互联网开放、共享、平等等内核思想,力求清理障碍,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一、基于开放的平台建设
【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平台建设中,坚持开放的原则,精准发力于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 在交易平台建设中,湖北省坚持“集约化”和“市场化”相结合,以开放的核心理念实现了交易平台全覆盖。“集约化”方面,湖北省采用“共建”与“自建”并驾齐驱的发展思路——由省中心出资建设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平台(省交易云平台)供首批27家中心使用,而其他条件成熟的13家市州相继建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电子交易平台全覆盖。“市场化”方面,湖北省鼓励大型央企、招标代理建设交易平台,这些平台不仅“市场化”特点突出,在“专业化”方面也可圈可点。在湖北省的大力促进下,涌现出了一批“市场化”交易平台,大型央企如武钢集团、东风汽车集团等,招标代理如湖北成套、华杰等。“集约化”和“市场化”相结合大大促进了湖北省交易平台建设的步伐,交易平台覆盖率由试点前33%提升到100%。 在服务平台运行中,湖北省实现了纵横贯通、信息共享。湖北省电子服务平台于2016年2月24日上线运行后,承担起了枢纽功能。纵向上,实现了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省级和17个市(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横向上,实现了与监督平台、湖北省国有产权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等的互联互通。 在监督平台建设运行中,湖北省坚持“统建共享”的建设理念,以大数据思维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创新建设模式。省监督平台采用“统建共享”的建设模式,由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统一建设,综合监督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CA证书登录省监督平台,实现对交易项目在线、实时监督。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湖北省电子监督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了“综合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立体在线监督方式,大大提升了监管成效。三是制定了省一级的技术规范且在本区域试行。湖北省先行制定了省一级的监督平台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在本区域内试行,且正在指导建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的其它13个市(州)建设相应的监督平台,通过对接接口完成市(州)监督平台与省监督平台的对接,实现全省监督信息在省监督平台的汇集共享,并通过对接接口交换到省服务平台。除此之外,湖北省还将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纳入“信用湖北”建设,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形成了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二、基于共享原则整合资源
【共享,是互联网的一大特色。湖北省以共享为核心路径,实现信息资源和专家资源的科学整合。】 湖北省电子服务平台汇集、展示了全省各类平台推送的信息资源,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完全共享和完全公开,这彻底打破了以往“信息孤岛”遍布、“数据烟囱”林立的现象。交易信息的全公开和定制化查询服务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获取交易信息的渠道更畅通,提高了湖北省招投标信息查找的效率;主体信息的公开公示,将其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效遏制了投标企业的造假行为;信用信息的共享,形成了交易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局面。 湖北省对全省评标专家资源进行了有效地整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首先,建成了湖北省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其次,综合评标专家库面向全省各级交易中心开放抽取端口,实现了专家资源的互联共享,有效解决了部分市县评标专家门类不全、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最后,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使优质专家资源的服务辐射范围大幅拓展。
三、基于平等原则的标准化建设
【在交易运行机制方面,湖北省着重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发力,为规范市场行为做出积极的改善。】 在交易运行机制的完善方面,湖北省紧抓“统一”二字,致力于实现“平等”的效果。 一是统一了制度规范。通过“废、改、立”的措施,全面清理违反上位法规定、文件内容彼此矛盾、违法设置行政审批、备案、收费以及违规干预市场主体自主权的文件,共清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文件697件,废止352件、修改113件、保留232件,废止数量占总数的51%。 二是统一了交易规程。制定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规程4个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以市场主体为类别列明了工作程序和规则,更加便于市场主体掌握和遵循。 三是统一示范文本。湖北省聘请专家编制了36个电子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文颁布实施,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起到了推动作用。通过使用规则统一的示范文本实现招标文件模板化,遏制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公平条款,避免了“量体裁衣”的现象。 通过这些统一的手段,湖北省切实保障了每一位投标人的平等地位。
作者:李奕轩
http://cebpubservice.com/monitorindustry/monitorplat/2017/03/71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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