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BJX-ZB-2020-028
二、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油料(油菜、花生)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试点项目设备和软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
当事人2: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武昌区才茂街42号
当事人3:武汉华嘉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银久科技产业园一期4幢2层3号-4
当事人4:湖北图灵海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武汉理工大学东院101楼第3层
当事人5: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8号楼5层101-501
当事人6: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能源东路1号院1号楼7层1单元702-2
四、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1.代理机构违反评标委员会废标决定发布中标公告,并在公告中更换原评审专家名单。2.评审专家评审时发现几家供应商所投货物清单明细高度雷同,涉嫌串通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举报人反映的问题1成立,问题2缺乏事实依据。同时,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的规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九)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责令代理机构就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0 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