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009|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耐人寻味的拒绝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9292

积分

风云使者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最爱沙发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2-26 14:18: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耐人寻味的拒绝


2013-02-25 20:38:14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268期

       某招标代理公司在拿到专家评标结果、准备公布中标公告之时,收到了来自投标供应商A的律师函,要求中止该采购项目,理由是:投标供应商B在该项目中的投标产品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A公司正在积极通过行政及司法途径解决B公司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事宜。


      ■ 本报记者 张静远

     案情■■■

      某招标代理公司在拿到专家评标结果、准备公布中标公告之时,收到了来自投标供应商A的律师函,要求中止该采购项目,理由是:投标供应商B在该项目中的投标产品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A公司正在积极通过行政及司法途径解决B公司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事宜。供应商A认为,保证此次政府采购行为能够公正、合法进行,确保采购目的能够顺利实现是招标代理公司的义务,由此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中止招标采购活动的要求。

       该要求遭到了招标代理公司的拒绝,理由是:审核专利的责任不在代理机构,而在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应当尊重专家评标结果和采购人做出的中标结果,不应对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有任何干涉。

       最终,该项目因采购人方要求等待专利调查结果而被中止。依据调查结果,认定供应商B投标无效,并作出了相应惩处。但该案例中代理机构拒绝中止项目的做法耐人寻味。

       分析■■■

       代理机构到底有没有责任为配合专利调查而中止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第2条规定,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与《招标投标法》对代理机构的定义基本相同。《政府采购法》除了履约验收、合同保管、答复投诉质疑外,并未对代理机构的服务范畴提出具体要求。关于代理机构的要求,基本上是零散地分布在各类法律法规中。无论是政府采购法律体系还是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均未对代理机构的责任做出法律定义,也从未系统地规定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与责任范畴。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20条“ 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应当遵从市场规律,通过和采购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来确定。

      启发■■■

      那么,代理协议上没有写的,代理机构就完全不必做了吗?

      该案例中代理机构以没有相关责任为由拒绝律师函要求的做法,很可能会给项目带来一定后果,甚至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而招标代理公司认为的依照律师函的要求中止项目可能使代理机构涉嫌影响采购结果的说法也难以站得住脚,因为依法中止招标属于采购组织行为,并没有干涉评标,也不会对中标结果造成直接影响。

      对此,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晓阳认为,该招标代理公司的做法虽然并不违背具体法条,却有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廖晓阳指出,招标代理公司的使命是为采购人单位服务,招标代理公司的行为应围绕采购人单位的利益产生;而政府采购并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它还担负着政策功能等,如果代理机构不能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可能使采购行为偏离政府采购的初衷。

      基于上述考虑,廖晓阳建议下一步立法时,应考虑细化代理机构的概念与责权,以便维护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268期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5

总评分: 威望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3

积分

圣骑士

沙发
发表于 2013-2-26 15:59:49 |只看该作者
代理公司拒绝没有任何问题!供应商A是什么?可以直接发函命令代理公司停止吗?

该项目因采购人方要求等待专利调查结果而被中止?采购人有这个权力?

有责任配合专利调查,但中止采购项目,代理公司还没这个权力,供应商A应该找监督机构。
下面分析真是狗屁不通。

现在写字怎么字体会自动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719

积分

圣骑士

板凳
发表于 2013-2-26 16:01:18 |只看该作者
有点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2

好友

1523

积分

精灵王

地板
发表于 2013-2-27 12:00:11 |只看该作者
我也赞成1楼的说法,这事应该找监管部门,代理机构无权终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3035

积分

精灵王

博士,教授,出版《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

社区劳模

5#
发表于 2013-2-27 12:58:33 |只看该作者
(1)既然评标结束,就应找采购人,或由招标代理转交采购人
(2)采购人可以暂时中止,但招标代理没有权利中止
(3)若采购人拒绝,可以找监督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招标师徽章 金点子奖

6#
发表于 2013-2-27 13:06:48 |只看该作者
可以发函请求招标代理机构转交相关资料。或者规定期限内投诉或质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6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7#
发表于 2013-2-27 13:22:32 |只看该作者
政府采购项目即便是投诉,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所以只要代理机构有足够信心,继续进行即可。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8#
发表于 2013-2-28 15:10:27 |只看该作者
[s:75] 可以研究一下!
北京递四方国际速递有限公司,全球外贸一级代理  联系电话:18810797865    QQ664002345    240685567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33

积分

精灵王

9#
发表于 2013-2-28 17:19:26 |只看该作者
同意一楼的观点,这世道!“狗屁不通”也能说得这么振振有词,还加上那么个“耐人寻味”的标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谦谦君子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10#
发表于 2013-3-1 09:00:58 |只看该作者
“最终,该项目因采购人方要求等待专利调查结果而被中止。依据调查结果,认定供应商B投标无效,并作出了相应惩处。但该案例中代理机构拒绝中止项目的做法耐人寻味。”
     这样的结果很好!细节不清楚,但应该没问题!估计,调查的结论就是主管的财政部门出的。在结论出来之前,招标代理不能随便听取某方面的投诉而作出中止招标采购的决定,也是正确的做法![s:84]
qinl -- 谦谦君子 披露现实,点评案例。招标投标,消除烦恼! 业界内外,携手共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6-6-21 16:22 , Processed in 0.074418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