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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环节 停止其岗前培训【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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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22:11: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四川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环节 停止其岗前培训
时间:2014年9月17日  来源:四川日报



8月31日,《政府采购法》迎来2002年颁布以来首次修改,将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全部删除。对此,我省财政厅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取消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环节,并停止代理机构的岗前培训。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徐晖表示:“取消审批,简政放权,将进一步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


  资格认定弊端显现


  “曾经,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环节存在着不少问题。”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乐敏向记者讲述了一件她亲身经历的事。


  2013年,该公司通过了我省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但是,当其到某县开展代理业务时,却被“有形的手”阻拦——当地财政部门,要求公司必须在当地进行备案,并进入该县自己设立的代理机构库,否则就无法开展业务。谈及过去,乐敏满是无奈:“一些地方政府擅自在资格认定中再增加审批环节,或以形式上的备案来干预我们。”


  而困扰,不单存在于资格认定中的权力寻租。


  据四川大学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于建玮介绍,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分为甲级和乙级。“甲代”,可以代理一切项目;而“乙代”只能代理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于是,一旦代理机构成为了“甲代”,它就可以当跷脚老板,只用出租资源就能吃饱过好。而一些“乙代”,本具备实力可代理大型项目,却因为被人为地划分出了三六九等,从而不得不求助“甲代”。


  而且,这种简单粗暴的两分法,也衍生了代理机构的不诚信问题。我省一些偏远地方,政府采购总量不大,当地代理机构难以积累到“甲代”资格的业绩。于是,一些代理机构在资格认定时弄虚作假,借挂靠等方法通过认定,再举起“甲代”的尚方宝剑招摇撞骗,扰乱市场。


  开放的市场有待规范


  取消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后,“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这一举措得到大多数代理机构认同的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表达了不同程度的担忧。


  四川同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锡建说:“市场放开后,任何人都不受限制地自由进出市场,代理机构凭什么说服业主把这项工作交给你?”持相同观点的,还有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唐先生:“肯定会有大批非专业的代理机构进入市场,行业不规范的现象会增多。”


  据了解,目前,我省通过资格认定的代理机构140家,而2013年,我省全年的政府采购金额高达数百亿元。市场放开后,大量未经资格认定的代理机构自然会争相分食这块蛋糕,原有的市场秩序和格局都将发生变化。对此,作为业主方的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主任丁鸣却认为,业主是否私下串通代理机构,与是否取消资格认定没有必然关系。取消了官方认定,相应的责任反而由业主和代理机构共同承担了,从这个角度看,取消资格认定更能避免私下串通。“短期内,也许会出现一些乱象。但是,‘取消资格认定并不是对代理机构放任不管,财政部门规范代理机构的法律制度继续有效,我们也要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从事中事后加强监管力度。”徐晖明确表示。


  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代理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徐晖表示,通过加强考核、公示考核情况对市场进行正确引导,或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对代理机构进行执业能力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以前,我省都有‘甲代’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乐敏说,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应“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但是,因为“甲代”的资格是由财政部认定,所以当地财政部门无法取消其资格,导致一些不良代理机构仍在继续执业。“这次取消资格认定后,反而使本地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加强监管力量,不仅仅只针对代理机构。”于建玮认为,比如采取事前公示采购人预算、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政府采购是一个系统工程,监管要针对采购各方主体,才能使政府采购真正达到公开、公平、公正的目标。”

http://www.ggcg.tv/yejie/20149/2014917103339.html
乘物以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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