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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践行综合监管 开展联合执法
发布日期: 2016-12-07 作者:张斌伟 浏览次数:3 来源:公共资源网
2016年5月9日,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不规范,不公平竞争现象还大量存在。给市场放权不是放任,而是为了腾出手来加强监管。只有管得好、管到位,才能放得更开、减得更多。要做到有效监管,必须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发挥好各种监管资源的最大效益。
李克强指出,长期以来,存在着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等痼疾,既加重企业负担,也造成很多不公平。2016年,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
总理的讲话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湖北省先行先试,该省第一部规范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要履行“建立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协调招标投标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的职责。
2016年,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武汉、鄂州、潜江、通山4个市作为全省联动执法试点,要求管理系统要内外联动,综合监管部门与行政监督部门要协调联动;时间周期要长短联动,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逐步落实,工作过程要前后联动,招标前后监管全线贯通、无缝对接。重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移送受理机制、案件协办机制、信用共享、督办检查、联合执法、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涛年初立下军令状:坚决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准备篇:三部门发文推进联合执法检查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召开环保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联合执法检查动员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开展环保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联合执法检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很重要。
重点检查四个环节
7月28日,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环保局共同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环保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旨在加大对环保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管力度,更好维护公开、公平、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吴福生介绍,联合执法检查的范围是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在建环保工程项目。
标前环节,检查招标人是否擅自改变已核准的招标方式,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情况;招标项目的相关招投标审批、备案手续是否完备等。
标中环节,检查招标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进场交易;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依法依规代理招标业务,是否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是否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否客观公正履行职责;投标人是否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是否使用标准制式文本情况等。
标后环节,检查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项目合同变更是否符合规定;中标人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是否按合同履行人员、设备、施工现场管理等承诺,是否存在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等。
监督环节,检查各级监管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有关招投标的政策和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是否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是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明确检查组任务分工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主动作为的担当,促成联合执法的局面;以蹄疾步稳的推进,激起千帆竞发的热潮。9月23日,他们专门组织参与检查的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管办、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进行培训,明确任务分工,统一标准方法,提出具体要求,力求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安全顺利。
会上,吴福生对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深刻领会此次联合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检查工作中的重点,确保联合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会议明确第一检查组由吴福生任组长,检查区域包括江岸、江汉、东西湖、黄陂和新洲;第二检查组由武汉市环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曾欣任组长,检查区域包括硚口、汉阳、蔡甸、江夏、东湖高新和武汉开发区。
实施篇:马不停蹄深入环保工程一线
分内之事,再难也要迎难而上、落实到位;应负之责,多重也要勇挑在肩、恪尽职守。以第二检查组为例,10月26日上午前往汉阳区、10月26日下午赶赴沌口区、10月27日下午到蔡甸区、10月28日上午在洪山区,马不停蹄地深入全市环保工程项目施工一线,围绕重点检查内容逐一核实。
第二检查组成员、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处长周永德介绍,在汉阳区检查的是武汉锅顶山、仙女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监理、施工情况,项目招标过程全部在武汉市建设信息网上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标程序规范有序,符合市城建委的规定,招标投标资料齐全。
检查组的建议是招标人将招标公告表中的相关时间填写完整。
在沌口区检查的是武汉市沌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情况,项目招标过程全部在武汉市建设信息网上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标程序规范有序,符合市城建委的规定,招标投标资料齐全。
但是,勘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个标准认证齐全得6分”不够规范严谨。
检查组的建议是招标人将施工合同中的规模标准6万吨/日修改为与招标公告一致的12万吨/日(新建6万吨/日,扩建6万吨/日)。
在蔡甸区检查的是永固湖地区污水治理一期勘察、施工情况,发现问题相对突出:勘察、设计项目未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未收取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有3人来自同一单位,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不全。
同时,施工项目缺少可行性研究批复和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只有蔡甸区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意见。
另外,招标过程全部在武汉市建设信息网上进行,但招标登记表、招标公告表、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标公示表、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监管部门签字和盖章不齐,开标记录表中唱标人未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承诺书未写明项目名称。
检查组的建议是招标人完善项目招标前期审批手续和招标投标资料,今后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并收取投标保证金。
在洪山区检查的是黄家湖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监理、施工情况,项目招标过程全部在武汉市建设信息网上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标程序规范有序,符合市城建委的规定,招标投标资料齐全。
监理招标时按武城建规〔2013〕5号文规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进行投标报价,后期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下浮20%签订的合同。
检查组的建议是招标人将招标公告表中的相关时间填写完整,更换项目报建表。
第一检查组组长吴福生(右二)带队深入环保工程项目施工一线开展检查
总结篇: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步步为营,方能久久为功。两个检查组按照任务分工,实地抽查环保工程项目,发现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保局及相关业主单位能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程序来组织交易活动,基本建立了该类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档案资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汇总归档,项目申报立项、审查备案等程序到位,开评标活动记录文档资料基本完整。
四类问题不容忽视
成绩是主要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拆分项目并“任性”选择交易平台、招投标流程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招投标资料要件不全等方面。
具体来看,有些区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其施工招标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勘察设计却在所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这样人为地将整体项目拆分,并“任性”地选择不同的平台交易,不仅会增加招标成本和难度,也会给投标人带来不便。
例如沌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其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而设计、土建等招标却在武汉经济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交易;永固湖污水治理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在代理机构处招标,施工和监理却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
招投标流程设置不合理方面,无论是进入市级平台还是进入区级平台交易的项目,统一使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电子平台,但建设工程的规范无法满足环保、水利、交通等其他工程项目特点的需求;对合同备案也没有要求,导致部分项目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建设项目电子平台的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环节,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方面随意性较大,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概念混淆;对评标办法的描述不够详细,甚至前后矛盾;部分项目招标文件不设置投标保证金。例如新洲区阳逻陈家冲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档案资料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概念混淆,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多处矛盾。
招投标资料要件不全方面,有的项目缺批复文件;有的项目缺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有的项目书面报告签字、盖章不全;有的项目评标专家签字不全;有的项目公告表中的相关时间未填写。例如东西湖区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档案资料中就缺少采购公告。
检查组在黄陂区召开现场座谈会
三条建议应对
江河万里总有源,树高千尺不离根。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后,只要决策正确,问题就一定能得到解决。针对发现的一些问题,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给出的建议是,出台规范进场交易的办法,全面梳理交易流程,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涛表示,随着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和区级交易平台整合方案的出台,规范全市各类项目进入各级平台交易迫在眉睫,需要根据项目所在地域、审批权限、金额大小,以及项目类型特征出台切实可行的办法,原则就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质量。同时,避免多头监管现象或出现监管盲区。
同时,梳理规范各类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并形成制度。对项目进场登记、交易场所预订、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投标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评标专家抽取、评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备案、档案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修订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内容,形成全市规范统一的操作规程。
“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全市特别是基层单位,对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还缺乏正确的认识。综合监管不是要代替行业监管,而是对行业监管的补充。”李涛表示,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与行业监管部门紧密联系和协作,加强与行业部门在项目审批、专家管理、投诉处理、诚信建设、信息共享方面的配合,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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