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连江县一个总投资为3.9亿元的学校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企业被发现投标后篡改报价”、“潜在中标企业光盘无法读取被废标”等问题,引发招投标不公平的质疑。
据记者了解,这起乱象翻新的招标活动被举报到巡视组,当地专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受此影响,该工程项目的正式中标结果处于长时间的延宕状态。而原定2019年1月交付使用的学校主要建筑恐将大幅延期。
投标价增加“手写版”
2017年11月,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县建发公司”)在其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称,该县拟建连江职业中专学校迁建工程,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建筑,总建设面积8.65万平方米,总投资3.9亿元。
据了解,该项招标吸引了上百家公司前往投标,原定于2017年12月25日进行的投标工作,推延到2018年1月5日。当天上午9点30分,招标代理人唱标并抽取k值,形成入围名单,9家公司将进入下一轮角逐。
根据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记者获得的一张图表显示,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荣公司”)、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鑫宏鼎公司”)排名在前两位。
孰料,当天午餐时间,发生戏剧性情节。一公司负责人趁暂停间隙,试图将“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九鼎公司”)的报价调低。根据评标办法,报价低是决定性因素。
当时在现场的陈先生对记者表示,看到上述异常动作后,他当场向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举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该工作人员却让其远离,称此事与其没有关系。
陈先生拍下的照片显示,九鼎公司原报价为28967万元,后改为28539万元,与华荣公司完全一样。更为惊人的是,新的报价单“投标人代表签名”栏中,有手写的“已核实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正副本不一致,我司愿承担最后的评审结果”字样,而在备注一栏中也有“正副本不一致”的打印体标注。
“我们怀疑这家公司拿篡改后的低报价单替代原来的高报价单,以寻求中标。”华荣公司项目经理赵逢春表示,此举威胁到排位在前的华荣公司,他立即进行投诉,要求叫停评标工作。
据了解,在监管部门连江县建设局的介入下,评标程序暂停。不过,在没有任何处理结果的情况下,1月29日评标工作重新启动。令华荣公司意外的是,招标人称其提供的商务报价电子光盘无法读取,认定其为废标。
“这事非常蹊跷。”华荣公司负责人林先生表示,投标牵涉公司核心利益,他们对准备工作很慎重,所刻录光盘都会严格核验,确认没问题才会提交。
华荣公司提供给记者的两张检验光盘正常的操作截图显示,光盘文件清晰显示“连江职业中专学校迁建项目(投标报价)”以及子目录下的8个文件,包括汇总表、投标总价等,操作时间为评标前一天的1月4日。
“我们当场提出质疑,认为暂停评标的20多天时间里,我们提交的光盘存在被调换、破坏的可能,要求评标暂停并开展相关鉴定,以厘清责任。”林先生说。1月31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鑫宏鼎公司中标,华荣公司废标。
蹊跷坏光盘谁之责
被认定废标后,华荣公司非常不满,启动投诉并提交异议书。据了解,华荣公司向多级巡视组寄送了举报信。举报信称,此次招标涉嫌违法违规,并质疑招标存在被操纵情形。
在有关方面的要求下,连江县3月份成立专项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全面调查。“分管副县长两次参会,显示出对此事的重视,这是我负责招投标工作多年来第一次见到。”连江县住建局一位副局长说。
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5月3日,联合调查组向投诉人通报调查情况,结果是:“经县政府办、纪委、公安等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取证后认为,在该工程开标和专家评审过程中,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获得的通报会录音显示,调查组组长、连江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杨发华针对“无法读取光盘内容”一事表示,不存在调包和人为破坏光盘问题。调查组还委托有资质的权威机构鉴定,出具了鉴定结论。不过,他拒绝出示鉴定报告。
录音中,华荣公司法律顾问询问“是否鉴定了光盘无法读取的原因”,杨发华的回答是,跟鉴定机构讨论过这一问题,回答是“现有技术无法确定光盘不能读取的原因”。
华荣公司法律顾问向记者表示,上述说法并非事实,他咨询多家鉴定机构和北京专家,得到的答复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甄别。公司已提出重新鉴定要求,若非公司责任,理应恢复对公司的公正评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报会现场,招标代理方负责人承认,确实存在某投标公司项目经理更换标书价格、手写说明的事,原因是其标书弄错了。对于当天事件具体细节,招标代理方的叙述被打断。
11日,记者致电杨发华,他称调查组未调查篡改标书价格一事,着重对光盘被疑调包事件进行了专项调查。对于不提供鉴定报告的问题,他称相关公司可依法定程序申请。
“坦白地说,我也觉得光盘事件很蹊跷。”前述住建局副局长表示,如果企业有疑义,建议按相关程序办理。不过他透露,鉴于存在招标代理公司接受投标公司篡改投标价格的事实,或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处罚。
而项目业主方县建发公司董事长陈功锦针对有关外界指招标疑被操纵一事表示,事发后有关方面曾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未发现问题。而光盘事件县里成立调查组并做出结果,作为下级单位,不便置评。
华荣公司林先生指出,即使光盘确有问题,责任在谁难以确定之下,直接将其认定为废标,明显不公平。根据《招标投标法》,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我们完成文件送达后,1月5日开标活动并未发现不正常,24天后出现问题,不应是投标人的责任。”他说,公司已提请重新鉴定,这是合理要求,也有助于查明责任。
对此,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宏浩表示,招标投标法规定,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如果第一次评标时确认光盘存在问题,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而在评标暂停20多天后出现问题,谁来承担则存在争议,仅依此而认定潜在中标人废标,或有失公允。”
同时,廖宏浩律师表示,招标活动出现两次评标且评标工作跨越24天,引出更关键的保密问题。公平公正是招投标的生命线,而保密与此息息相关。“根据招投标法第50条的规定,若存在泄密问题,该招标活动应认定无效。”他说。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