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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投标人造假已证实,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可以扣罚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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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4:30: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投标人注册资金造假,作为预中标人。被质疑,已证实。造成本次招标作废。

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条款有明确约定造假将扣罚,问,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可以扣罚该造假投标人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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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招标师徽章

沙发
发表于 2010-11-3 16:45:59 |只看该作者
没有听说招标代理扣罚,规定是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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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珍惜生命

招标师徽章

板凳
发表于 2010-11-3 19:16:43 |只看该作者
招标文件里咋写就咋办呗。
你可以选择陪着我的相片生活,也可以选择陪着我的信仰生活。             ----------   甘地的灵魂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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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11-4 10:34:46 |只看该作者
楼主所说的没收保证金的依据要看本次招标文件中有没有相应的条款,如有的话则可以根据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处理(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条款)。

    另外根据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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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招标师徽章

5#
发表于 2010-11-4 12:26:25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见解:
一般说来,投标人注册资金造假,作为预中标人。在公示时被质疑并证实是可能的,但造成本次招标作废一般不常见。这是为什么昵?

通常采用综合评分形式进行评标的项目,在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都会载明:“……根据得分多少,由评标委员会从高分到低分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understand??  哈哈……

如果真导致招标作废了,那就要麻烦鸟:
1、投标保证金属于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约定合法,按约定处置,一般是招标人得到这部分money,如果招标代理有这个代理权限的话,那他可以代表招标人收money。
2、合同约定不合法,譬如保证金金额大于法规的上限等,那就要由行政监督部门来搞定了(他们爱干这事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注意“查处”两个字;

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意“依法”两个字哦,也就是说,保证金不足部分还要追偿滴,追到的monery归招标人,追到的刑责归投标人。

唉,现在投个标真不容易,你不瞎胡搞吧,中不了,等于陪人家玩,瞎胡搞吧,到处都是眼睛和耳朵,弄不好还要…

纠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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