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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按照招投标条例,现在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有返还利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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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5:19: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按照条例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现在国有资金必须招标项目的有这么操作的吗?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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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沙发
发表于 2013-5-2 15:30:29 |只看该作者
有,我们每个项目都退利息的(扣除手续费)
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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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不要害怕!

最爱沙发 优秀新人奖

板凳
发表于 2013-5-2 15:34:40 |只看该作者
严格来说,不管是国有资金必须招标项目还是一般招标项目,都是要遵守这一条的。

但是我身边至今没有碰到哪个项目会退利息的。一方面退息会相应地增加工作量,另一方面,很多投标人也不太在乎这点利息。至于某些地方规定保证金由交易中心收,更是不会给你退利息了。所以,我看很多文件都是说“无息退还”。

之所以会有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目前好多人的“退息”观念不是很强……另一方面就是“执法”不力……

但我还是提倡按法规办事……[s:24]
我的梦虽然看上去很遥远,但不是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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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招标师徽章 金点子奖

地板
发表于 2013-5-2 15:49:06 |只看该作者
现在比较难执行的倒不是招标代理公司,而是投标人,如果索要利息,就得开具同金额的发票,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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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5#
发表于 2013-5-3 00:02:44 |只看该作者
索取利息还要开发票? 这个没听说过  到时不太懂  好像我去银行存款  取利息  也没让我去税务开个人发票给他啊  

不过给利息这个确实应该执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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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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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6#
发表于 2013-5-3 06:44:36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附加同期活期利息,可以退和投标人前来退是两个概念,除非你直接划账过去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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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7#
发表于 2013-5-3 09:22:29 |只看该作者
钱从我公司帐上划出,你不给发票,我会给你钱吗?真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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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5-3 09:33:10 |只看该作者

回 shiguankun 的帖子

shiguankun:有,我们每个项目都退利息的(扣除手续费) (2013-05-02 15:30) 
感谢回复,那退息的话,要求对方开服务发票? 我就觉得每次都要和对方对账,让对方开发票,操作上会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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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5-3 09:53:32 |只看该作者

回 wu·明松 的帖子

wu·明松:严格来说,不管是国有资金必须招标项目还是一般招标项目,都是要遵守这一条的。

但是我身边至今没有碰到哪个项目会退利息的。一方面退息会相应地增加工作量,另一方面,很多投标人也不太在乎这点利息。至于某些地方规定保证金由交易中心收,更是不会给你退利息了。所以,我看很多 .. (2013-05-02 15:34) 
我觉得写此条款的人没考虑太多实际操作的难易,此条款按我的理解,就是要约束代理机构不要违规拖着押着投标人的保证金吃利息,确实项目多了,保证金数额巨大,利息也是一块收入。但是实施条例也要考虑到可操作性,招标是形式也好,是手段也好,起码政策不应该让招标变得更复杂,难以操作。非常实在的说,有哪个单位敢说自己能够100%按照条例中约定的条款执行? 不是不想执行,而是每个招标项目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是条例中条款这种一刀切的方式我觉得不合理。另一个角度说,作为ZF部门,是否应该干预过多本来属于企业自身的行为。各个部门都想自己说了算,这种官本位体制让很多招标沦为了一个纯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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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5-3 10:00:42 |只看该作者

回 starnust 的帖子

starnust:现在比较难执行的倒不是招标代理公司,而是投标人,如果索要利息,就得开具同金额的发票,难哦 (2013-05-02 15:49) 
如果保证金是电汇或汇票,还好点儿,至少钱在账上趴着有利息,好向财务解释。但如果是保函,怎么办?最后利息几块几毛几分也要付,投标人是否愿意开发票就是个问题。你不付利息,万一人家用这条压你,也没办法,而且也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没有具体明确开票等问题,没有明确的就容易产生误解和纠纷,双反肯定都向自己有利的一面去想,是挺麻烦。还不如以前的规定,就明确,按期返还保证金,超期的按规定罚款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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