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80|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问题的分析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91

积分

侠客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17 17:18: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一家之言,片面且幼稚,欢迎批评,请勿打脸,谢谢。


1、为什么要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立的法理依据是招标条例和十八大决议里的几语焉不详的话,但这几句话就搬开了压抑在基层头上的两部法和一系列规章。越往基层,搞大一统平台的冲动越大,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特别是县级部门再搞出几个采购机构,确实没有必要,也极为浪费。基层工作更加讲究结果,至于制度和规章,差不多就行了,这是众多任务压的,也是无奈之举。况且,现在大政府小社会,大大小小的项目都压在基层,基层再归口办理,确实头昏脑涨。考虑到中小型项目的主要竞争范围也是当地,小企业的服务范围也是当地,即使大型企业投标,具体实施往往也是当地企业。所以,在基层,用统一的平台和统一的制度建立交易平台是合理的,但应局限为当地的中小型项目,且全程公示。


但是省级部门统管全省,没有具体事务左右,更需要讲究制度和规则,否则怎么统帅全省落实国家法规。省级平台应该以大型项目为主,大型项目的竞争范围是全国企业,但往往专业系也更强。所以省级平台应以统一地点、统一信息化平台、统一基本流程为主,不打乱原有监管体制和组织机构。也就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搭台,各路神仙上去唱戏的模式。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模式是否合理?如果搞“场外无交易,平台全代理”的模式,据观察,所谓公管局难以履行监管职能。监管和执行相分离是科学的,但监管和执行的准确界定确是困难的。在缺乏法律支持的情况下,为提高执行的效率,往往是监管后退,执行越位。有的地方,系统软件是执行机构开发管理;操作流程是执行机构定;遇到争议时内部解决;单位有意见也只能找执行机构领导协调。整个监管机构已经完全退出了执行阶段,基本置身事外。监管和执行之别,类似于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分离。现在的情况,立法和执法都是一家,司法微弱的站在一旁,时间久了难免有漏洞。


3、公共资源交易和“九龙治水”模式的重大差别。过去虽有“九龙治水”的讽刺,但是好歹有个龙头,交通口出问题了,找交通厅;财政口出问题了,找财政厅。现在的交易中心有问题,恐怕只能找当地行政党委的一把手了。在现有人治体制下,归口管理未必不是好事。


4、公共资源交易的一些弊端。古人云,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那么有些市场可以搞定的,有没有必要垄断办理?为什么不先抓信息公开和制度落实?如果组织采购不要专业性,那么为啥评审时需要专家介入呢?群众中总有呼声,说XXX要管起来,XXX要官办,避免私人唯利是图。但唯利是图恰恰是社会进步的催化剂。


5、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困境。20年来,国家制定了千部规章和办法没管住招投标。现在干脆甩开法律,直接搞垄断平台,真不知道这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要是一定要干,能不能国家尽快出法律法规,规范执行和监管职能,别再让广大从业者光摸石头,不见底。
已有 3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大力 + 5 原创
gzztitc + 3 对公共资源中心若干问题的思考,不一定正确。但是,可贵 !!
zxc1981 + 5

总评分: 威望 + 1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86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沙发
发表于 2015-7-20 09:12:09 |只看该作者
很多地方已经对公共资源交易立法了,不算无法可依。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上已经很清楚了,不算语焉不详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板凳
发表于 2015-7-20 10:41:52 |只看该作者
对楼主 所言 “
监管模式”。是不是应该区别 “监督”和“管理”呀 ??


到底是什么含义 ??


人们常说“监管”,是不是有问题 呀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地板
发表于 2015-7-20 10:44:50 |只看该作者
1楼网友说,【
很多地方已经对公共资源交易立法】。


能不能具体说说,哪些地方立法了 ??


注意 :行政实施办法的区别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62

积分

骑士

5#
发表于 2015-7-21 09:45:26 |只看该作者
交易中心的存在对于招投标交易活动有一定的规范性,但是在贵州市场,部分地方交易中心权力过大,本身作为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初衷是好的,但是有些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觉得自己才是市场的权威和领导,加之对配套很多法规不了解,常常做出让代理机构头疼的事情。而且整个贵州省几个交易中心在流程要求上各有一套,对于代理活动来说又是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能从法律法规层面将整个市场的操作进行统一规范的话,应该对于代理机构来说也是一件[s:89] 好事吧。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08

主题

247

好友

7万

积分

版主

上善若水

Rank: 7Rank: 7Rank: 7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社区明星 原创达人 版主勋章

6#
发表于 2015-7-21 11:21:09 |只看该作者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对楼主 所言 “监管模式”。是不是应该区别 “监督”和“管理”呀 ??


到底是什么含义 ??

....... (2015-07-20 10:41)
监督和管理一般不用区分,通常情况下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是同一个部门,监督是管理的一种手段。
乘物以游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86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7#
发表于 2015-7-23 08:30:14 |只看该作者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1楼网友说,【很多地方已经对公共资源交易立法】。


能不能具体说说,哪些地方立法了 ??

....... (2015-07-20 10:44) 
湖北省立了,其他不清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86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8#
发表于 2015-7-23 08:30:39 |只看该作者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管条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86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9#
发表于 2015-7-23 08:31:16 |只看该作者
很快,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也会以省政府名义颁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23 10:02 , Processed in 0.06413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