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二者要发生化学反应哦!
发布日期: 2016-11-02 作者:张斌伟 浏览次数:2 来源:公共资源网
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宁家骏认为,“互联网+”不是想加就能加,不是简单地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粘在一起。也就是说,二者不是“物理反应”,而应该是“化学反应”,包括要素的重组,就是用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经济模式、产业结构,是对传统模式的颠覆。简单地说,是“互联网+传统产业”,不是“传统产业+互联网”。
运用互联网思维解决交易痛点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专家表示,“互联网+”用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是要用互联网的思维思考问题。如果只是把原来的交易模式放到网上,那不是互联网思维。当互联网改变业态生存模式,解决业态生存的痛点,才是“互联网+”。
具体来说,“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重组工作流程,在网络上执行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督监察等一系列操作,最终实现高效、专业、规范、安全、低成本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传统交易模式的弊端,有效预防各种腐败问题发生。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杨洋提出,业界要改变理念,是“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不是“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所有的思维方式、行动指南要以互联网的方式展开。比如说交易项目受理,在网上操作的基础上、互联网的前提下再谈公共资源交易的问题,不是简单地把交易活动和流程搬到互联网上,而是要质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发生“化学反应”。
联建平台系统共享信息信用
杨洋以中介机构管理为例,介绍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线运行中介机构库系统后,一年半来通过改善选取系统功能、创新选取模式、提高系统安全性能、优化服务方式,促进中介机构库综合服务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理念逐步得到实现。
中介机构选取的安全性是重中之重,交易中心要求相关人员进入数据库查看信息时必须使用动态双密码,工作人员的任何操作都在系统底层留痕,最大限度防止泄密,保障系统安全。
同时,系统对投标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除报价人外,任何人包括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都无法获取未加密的投标信息;系统设置了只有中介机构主锁才具备报价和查看报价信息的权限,客观上缩小了中介机构内部的知密范围,为中介机构内部的安全管理提供了便利;系统对重复选取的相似度较高的项目有智能提示,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阻止业主进行多次选取。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副主任黄洋洋介绍,10月19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这是国办发〔2015〕63号文颁布施行后,安徽省内地市级平台首次跨区域联合。
合肥和铜陵的合作基于“平台系统联建,信息信用共享”的原则,依托双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源,共同构建跨区域的共享协同创新体系。双方将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据专线互联互通,共同探索交易主体资源库共享、“徽采商城”共建和异地远程评标、公共资源领域大数据运用等多种业务合作。
http://www.ggzy2015.com/gcxw/gljgdt/2016/1102/2016KBRAlZIyh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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