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版GPA下月生效【转贴】

[复制链接]

1308

主题

247

好友

7万

积分

版主

上善若水

Rank: 7Rank: 7Rank: 7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社区明星 原创达人 版主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18 19:05:4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paragraph]
新版GPA下月生效
2014-03-17 20:05:56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366期



本报讯 因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缔约方接受了WTO《政府采购协议》(GPA)修订版,新版GPA将于4月6日正式实施,预计新的市场准入制度每年将为参与方带来大约1000亿美元的业务增长。


据悉,修订后的协议对现有GPA文本进行了简化与优化。新协议强调对电子采购工具的使用,进一步扩大了采购实体的覆盖范围,一些新的服务项目与公共采购领域都将涵盖其中。此外,新协议还包含一系列改善过渡措施,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与最不发达经济体的加入。


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委员会主席布鲁斯·克里斯对此表示:“即将生效的修订协议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并促进各方达到善治目的,同时显示了各参与方的坚定承诺,预示着GPA将在未来成为全球贸易框架中的重要组成因素。”


据了解,缔约方签订GPA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实现开放,确保政府采购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消除这一领域的腐败问题。现行版本的GPA是1994年于乌拉圭回合谈判同时达成的,并于1996年生效。此后,GPA覆盖范围及出价不断被修订扩充,2011年12月,WTO第八次部长会议对GPA文本进行了新的修改,扩大了缔约国实体开放范围,以及服务、货物的采购范围,并首次明确提出反腐要求。


在WTO的保护伞下,GPA仅是WTO成员方中的一个子集,目前仅有美国、欧盟等在内的15个缔约方。此次接受GPA修订版的10个缔约方包括美国、欧盟、冰岛、新加坡、挪威、加拿大、列支敦士登、中国台北、中国香港与以色列。


http://www.cgpnews.cn/llqy/23724.htm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汪才华 + 5

总评分: 威望 + 5   查看全部评分

乘物以游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27 16:38 , Processed in 0.319491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