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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地设施专业承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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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0:47:2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新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取消了“体育场地设施专业承包”。那么再以后的体育场地设施招标中,需要潜在投标人符合哪些报名资格呢?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还是市政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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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8 09:49: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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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部分

采购人在“建资标准”变化后,没有准备好承担相应的权力、风险及责任


2014年11月,我国住建部发布新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建资标准”)。


此标准取消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修订说明中指出:“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不涉及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可通过行业自律加强管理,允许市场自由选择”。这意味着开放社会公平竞争,没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资质的公司也可以参与投标;此外,建筑工程的总包商可以自主地把塑胶场地铺设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厂商或制造商。


在此情况下,我们的采购人或招标人是否作好了思想准备?是否认识到“建资标准”的变化,给建设方或业主方带来选择的权力、而更重要的是带来相应的责任风险?是否对塑胶跑道材料制造商和铺设商进行过更严格的考察和筛选?是否意识到不良的铺设商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评标专家是否都具备甄别良莠、去伪存真的本领?


不幸的是,当采购人或招标人尚未跟上“建资标准”的变动步伐,行业重新洗牌、自律尚在行进之初,一些地区即爆发了毒跑道事件。


如何防范问题跑道


从专业技术角度而言,塑胶跑道面层属于化工类材料。建资标准修订中考虑到“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不涉及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的问题,而化工材料的健康安全问题似乎未被考虑。当一些铺设商专业无知、滥用不良化工原料且缺少诚信度时,会让建业主方措手不及。


因此,塑胶面层健康安全问题只能靠建造者自行增强安全意识,采购中对铺设商的诚信度、以及专业技术能力与水平的严格考查是绝对不能松弛的一个环节。


国际上现场铺设型的塑胶跑道面层,至今还是以聚氨酯材料为主。聚氨酯类的产品很多,广泛地应用在日常生活中,如聚氨酯皮革、鞋料、氨纶布料、沙发泡沫垫、汽车内饰件、冰箱保温层等。


聚氨酯合成中,用到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主要是基于其性价比的优势。


TDI和MDI是有毒性的,但它们与含H活性基团的化合物发生聚合反应后、没有游离单体存在并生成聚氨酯时,就转化为无毒无臭的材料了。


国际上诸如德国等环保极其严格的国家,也用到异氰酸酯包括TDI和MDI原料,但他们规定,必须在工厂里严格封闭的条件下使用,不能敞开或暴露在公共环境,更不能直接与人体接触。作为铺设塑胶跑道的原料,仅当TDI或MDI聚合反应转化成具有一定的分子量(即成为预聚体)且没有游离单体时,方可运输到施工现场进行铺装。国际田联(IAAF)手册中关于聚氨酯跑道面层铺设的问题,也明确地阐述了这一点。


然而在我国,可以见到一些生产厂家并无严格安全的系统封闭的条件,也没有完全转化异氰酸酯单体的合成技术。甚至可怕的是,一些不良厂商购买了TDI、MDI,与其它物料混合后(即所谓的胶水)直接进入施工现场摊铺,这是何等的盲目、何等的无知?


此外,有的厂家购入不知成份、散发毒性和可挥发分解的废料,加入到摊铺料中,以减低成本。还有,一些厂商由于生产技术水平有限,合成的胶水粘度太大,无法正常搅拌和铺展或喷洒,只能加入廉价臭味的溶剂来稀释、以便施工。



我们如何才能远离“塑胶毒跑道” 【转贴】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11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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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8 09:47:31 |只看该作者

回 crazyforjie 的帖子

crazyforjie: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我说我有这样的施工能力行吗? (2016-03-25 17:13) 
这种情况在去年的门窗的招标采购已经普遍发生了,只是体育场地设施很少应用招标的报道,所以,碰到的这种情况的报导会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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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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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8 09:42:32 |只看该作者

回 曹锦江 的帖子

曹锦江:"不再作资质要求"  意思是招标的时候,不设该资质了,但又该资质的企业在2016.7.1过渡期前还是有效的。如果不设该资质招标,该类企业也没有办法投标了。
你的说法有问题,应该是“如果不设该资质招标,不管在过渡期前还是后,该类企业都可以去投标的。” (2016-03-26 20:27) 
招标严谨性加机械性,一般都有资质要求,无要求就没办法证明有能力实施了,不像有些国外,是否能够承担,看的是负责的团队。
既然招标不设定该资质,这类企业依据什么过来投标呢,难道依据“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这句话,很难操作。
另外,过渡期前,非招标项目,分包时还可以依照这个证书分包,没有任何问题。过渡期过后,就不能看和依据这类证书分包了,看的是“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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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20:49:43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我们都能体会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多么的希望有资质要求啊。  万一以后中标人做不好,就要怪招标工作没能组织好喽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6-03-26 20:39) 
目前不能完全取消资质的前提下,资质味道已经淡化了很多了,行政部门也不想取消资质滴,否则工作没抓手了,都只剩下是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活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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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20:46:31 |只看该作者
提醒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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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20:39:28 |只看该作者
我们都能体会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多么的希望有资质要求啊。  万一以后中标人做不好,就要怪招标工作没能组织好喽内容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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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20:27:00 |只看该作者

回 crazyforjie 的帖子

crazyforjie:"不再作资质要求"  意思是招标的时候,不设该资质了,但又该资质的企业在2016.7.1过渡期前还是有效的。如果不设该资质招标,该类企业也没有办法投标了。
还有关于建造师的使用专业,我觉得 建筑、市政、机电建造师都是符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 (2016-03-23 17:23) 
"不再作资质要求"  意思是招标的时候,不设该资质了,但又该资质的企业在2016.7.1过渡期前还是有效的。如果不设该资质招标,该类企业也没有办法投标了。
你的说法有问题,应该是“如果不设该资质招标,不管在过渡期前还是后,该类企业都可以去投标的。”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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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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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17:13:43 |只看该作者

回 kkshadow 的帖子

kkshadow:就是。过渡期过了以后,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招标文件里,资质要求一项就会变成“投标人应是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建市[2015]20号的原文里就是这样表述的)。估计投标人看到这样的要求直接醉了……
 (2016-03-24 10:46) 
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我说我有这样的施工能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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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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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4 10:46:34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还有不到一百天,我们就将告别的施工资质标准,从现在就要开始准备了,呵呵
(2016-03-24 08:28)
就是。过渡期过了以后,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招标文件里,资质要求一项就会变成“投标人应是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建市[2015]20号的原文里就是这样表述的)。估计投标人看到这样的要求直接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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