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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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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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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6:49:3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述标

离开标还不到一周的时间,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在开标时需要进行述标(讲标)。这符合规定吗?


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进行述标的规定,可能是招标人那边临时加上去的。现在增加了述标环节,是不是属于实质性改变了招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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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锦江 + 1 花里胡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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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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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7 09:46:55 |只看该作者
法律很多事情都可以规定,但还是有很多问题解决不了,比如:


招标人代表或评标专家看不懂或没有心思耐心研究投标文件,理解不了人家的设计意图,国际招标的评标专家看不懂英文的投标文件中的单词或句子,这些是我们现实招标投标中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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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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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18:16:43 |只看该作者

回 洛水 的帖子

洛水:根据招标人、代理机构那边反映过来的情况,述标就是在开标时,讲解一下工程设计的理念、投标文件的情况等内容。招标人的意图是防止那些围标的。 (2016-01-15 10:10)
违反评标委员会在中标结果前要保密的规定,招标人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合情的做法,并不合理。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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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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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09:55:40 |只看该作者
很早时,铁道部还有文件有项目经理答辩环节,已经都取消了。

其实设计招标的主设计师讲解设计理念、方案方式,个人觉得越大的项目越需要。就是讲给评标委员会听,招标人代表捎带听,不发表意见。

个人观点用于讨论:

设计招标还有很多特点,例如:不适合最低评标价法;不适合综合评分;不适合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第一名。

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大学新校区建设案例。十八个功能的建筑物+园林景区等,光可以选择的设计风格就多种多样。怎样招标确实不是像招个设计住宅楼的那么简单。讲解对于有些项目来说有可能是必须滴。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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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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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08:49:14 |只看该作者
“招标人是政府部门的话,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个好问题,代理机构在为身份为政府机关的招标人服务时,可能会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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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博士,教授,出版《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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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23:06:09 |只看该作者
开标时述标的意义不大,听完投标人的介绍的招标人不可能作为评委,否则就不可能是匿名评审了。若是为了评审需要,可以用电话向评标委员会述标。
要求开标时述标,没有改变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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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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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9:20:45 |只看该作者
设计招标确实有其特殊性。有时会有主设计师的设计理念、方案讲解环节。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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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1:58:18 |只看该作者

回 海先生 的帖子

海先生:总体来说可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处理。但关键是楼主所说的“述标”是如何做的?目的是什么?是否违背了三公原则?是否侵犯了投标人的利益?是否违反了保密等规定? (2016-01-15 10:15)
不完全赞同。招标人是政府部门的话,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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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6#
发表于 2016-1-15 10:15:43 |只看该作者
总体来说可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处理。但关键是楼主所说的“述标”是如何做的?目的是什么?是否违背了三公原则?是否侵犯了投标人的利益?是否违反了保密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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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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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0:13:16 |只看该作者

回 洛水 的帖子

洛水:根据招标人、代理机构那边反映过来的情况,述标就是在开标时,讲解一下工程设计的理念、投标文件的情况等内容。招标人的意图是防止那些围标的。 (2016-01-15 10:10)
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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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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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0:10:48 |只看该作者
根据招标人、代理机构那边反映过来的情况,述标就是在开标时,讲解一下工程设计的理念、投标文件的情况等内容。招标人的意图是防止那些围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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