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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不改变 就难以执行政府采购法—对芜湖地税局排斥国产空调事件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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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2-10 10:46:2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思想不改变 就难以执行政府采购法[/font]



        ——— 对芜湖地税局排斥国产空调事件的评论   gzztitc





   2008年12月份,惊闻芜湖地税局打着公开招标的幌子,再次发生了排斥国产民族品牌空调的事件!



   人们对于2007年发生的合肥国土局招标中排斥国产空调的事件还记忆犹新的时候,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笔者以为,不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就无法很好的执行政府采购法。



   第一,政府部门的官员,首先应该改变观念,身体力行支持国产品牌。



   在芜湖地税局的有关招标文件中,记者看到了如下的描述:【 招标文件中对于所采购的中央空调提出了明确的选用范围和要求,比如“空调的室外机、室内机及压缩机为同一品牌(含原品牌派生品牌)”;“压缩机要求为中外合资、国外独资或原装进口的国际品牌产品(国际品牌产地仅限日本、美国)”。



    在采购标的物的配件方面还设置了地域限制,“电子膨胀阀、四通换向阀、线控器和中央控制器要求为中外合资、国外独资或原装进口的国际品牌产品(国际品牌产地仅限于日本、美国和韩国);进口产品需原产地本土生产、同时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商检证明等”。



   无须讳言,这样的描述,明显的是偏向进口原装或者进口品牌,而不考虑技术和性能指标的,把民族品牌排斥在外。



   记者的文章中提到:【 据了解,采购进口品牌中央空调设备的要求是由招标人芜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该局要求利用财政资金来配置最好的空调产品。



    按照招标邀请函上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芜湖市地税局基建办。该招标项目招标方的第一“联系人”、该办工作人员熊爱民告诉记者,由于该局从未有过中央空调采购的经历,因此所有工作都交由安徽省招标中心办理,该局只是提出要求对综合楼配置行业内最好的设备,要求技术参数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从未想过要排斥国产品牌。



    人们要问:为什么该地税局的综合办公大楼所需的空调,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他们那里除了办公,还有什么特殊的“综合”项目,需要更高水平的空调参数吗?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国内的空调行业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在普通的家用家用空调方面,国产民族品牌空调是多数人的首选;在中央空调方面,海尔等民族品牌,取得了战胜国际知名品牌,获得17个奥运比赛场馆中标的骄人成绩!其他品牌,如格力,在合肥国土局改变必须进口的观念后,也拿下了那个项目。……



    政府采购法要求人们支持并且首先使用国产产品。虽然,我们还没有制定细则,也还没有出台“购买中国产品法”等等,但是,这里面涉及到的原则是从来就明确的。如果有的人总以为“月亮还是外国的园”,一旦有机会,他的想法必然要暴露出来,必然要变成行动。



    第二点,该招标公告,可能不是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去做的。



    笔者注意到,该招标公告,可能不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去做的。按说,芜湖地税局,明显的属于国家政府机关,所需的空调设备采购,一般属于“设备采购目录”,不是“工程”;其金额数量也不会太小;——这些都决定该项目应该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的有关政令去做。但是,我们看到的招标公告,是仿照工程招标投标的办法去做的,还增加了“报名程序”。人么有理由怀疑:这是为了逃避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严格的程序,是在钻“两法”的空子!



    第三点 ,从记者的报道中,人们可知,该项目是芜湖地税局的“综合办公楼”。不知道该地税局有多少员工,笔者以为,一个地级市的地税局,不应该有太多的公务员吧?为什么需要一个建筑面积(也可能是实际使用面积)12,000平米的大楼?即使估算他们有100人,每个人均的使用面积,也高达120平米!看来,问题在“综合”两字上,究竟是“办公楼”,还是什么“宾馆”?。



   当前,国际上各国普遍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的经济也遇到了重重困难。芜湖地税局似乎是在“顶风”努力完成这样的“综合大楼”,不禁引起人们更多的质疑!



   地税局是有钱的单位;可是,他们哪里来的钱?所谓“财政的钱”,最后还都是纳税人的钱!人们应该感谢安徽日报的记者,他们再一次为了监督花好人民的血汗钱,纳税人的血汗钱,尽到了自己监督和呼吁的义务!



   笔者再次想到了那个著名的 经纪人假设”



       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注意效果又注意节约;
       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注意节约不注意效果;
       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注意效果不注意节约;
       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既不注意效果又不注意节约。



    如果,我们的官员或者其他代表人,在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共资金进行采购招标的时候,意识不到应该主动避免经纪人假设的现象,那么,问题的发生,几乎就是不可避免的。



    第四点,笔者注意到,承担该项目招标工作的,不是某某政府采购集采机构,而是“安徽省招标中心”。笔者不禁联想到:会不会政府采购中心拒绝了采购人的不合理要求,认为难以实现这样的虚假招标,所以,采购人不在委托他们;而安徽招标中心的同仁们,则认为自己是“社会中介”,无需承担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集采机构的义务,自己可以巧妙地完成招标,满足采购人所需?……



    的确,人们常见的说法是,“政府采购的集采机构,是财政部门依法建立的,是一种公益性的机构;而招标公司是社会中介,是以”赢利“为目的的;



    笔者以为,这种认识需要改变:无论是集采机构还是招标公司,在从事政府采购与法定的招标项目的时候,关键的问题,是项目的公益性,而不是采购代理的本身性质。政府采购和法定的招标项目,首要的是关乎国家的和社会公众的利益问题!由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口号已经广为人知,各种采购招标活动,正在受到社会最广泛的监督。任何微小的项目,任何似乎微小的的歧视性偏差,一旦被曝光,则对于项目本身,对于承担项目的招标公司,都会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



    这次芜湖地税局的空调项目招标,从招标公告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其招标文件还是不可避免的反映出“歧视性条款”。



    笔者对于安徽招标中心的同仁出现这次的问题,既感到痛心,又感到可以理解。无论如何,采购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当认识到自己工作本身的“公益性”。对于那些违法违规的,应该有自己的“原则底线”,该拒绝的,毫不犹豫的拒绝。



    由于记者的报道,还局限于开标前的情况。项目究竟如何发展,人们正拭目以待!



附件一: 安徽:打公开招标幌子 芜湖地税局封杀国产空调引质疑



附件二:    芜湖地税局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供货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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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09:35:34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篇文章,我感慨,其实现在的招投标市场就是被象这些权利的部门扭曲和丑化了,增加歧视性条款的目的就是向高标准看齐,增加了腐败的可能性,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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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8-12-10 14:29:44 |只看该作者
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还是要把业主的技术参数仔细琢磨琢磨的,不能简单的黏贴,要不被记者搞出来就不好了。

现在这些记者,牛的一塌糊涂,同时不排除记者的素质和理解能力有◎#¥……。
毕业几年,招标几年,应酬不酒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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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10:49:39 |只看该作者
   芜湖地税局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供货



    安徽招标网 www.ahzb.cn 来源:安徽暖通网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3日



         芜湖地税局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供货



      招标编号:AHPTC-2008-520



    安徽省招标中心受安徽省芜湖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其税收征管综合楼所需下列设备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AHPTC-2008-520   



2、 招标内容:(1)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售后服务;(2)新风机设备供货、安装、售后服务。   



3、 招标规模:空调面积约12000M2   



4、 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工程公司),代理商、经销商(工程公司)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制造商必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3C”强制认证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等;



(3)代理商、经销商(工程公司)注册资金在250万元以上,近三年在安徽、江苏地区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有良好信誉。   



5、 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每天9:00—12:00,13:30—17:00(节假日休息);版权所有



报名地点:安徽省招标中心五处(合肥市黄山路626号,科实大厦二楼东)   



6、 联系人:安徽省招标中心五处~~王桂珍、汪文丽   



联系电话:0551—5396129 、5396173(传真)、13956963063   



邮箱:wgz001947@sohu.com   



7、 报名资料:   



(1)工商部门2007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3C”强制认证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职业健康认证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代理商、经销商(工程公司)报名时还须提交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3)安徽、江苏地区类似规模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8、 报名后招标人将根据报名申请人及其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考察,最终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



保存时间:2008/12/9



原标题:芜湖地税局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供货



来自:http://www.ahac.com.cn/news_info.asp?nid=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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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12-10 10:49:08 |只看该作者
安徽:打公开招标幌子 芜湖地税局封杀国产空调引质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08-12-08     来源:安徽商报 记者刘晓虎



  12月9日,芜湖市地税局税收征管综合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将在安徽省招标中心开标,不过记者事先得知,这个引起国内外所有空调厂商极大关注的招投标项目中,却一直没有国产品牌的身影,开标结果也不会有太大的悬念。□本报记者刘晓虎



    国产品牌:被条款拒之门外



    上周五, 国内某著名空调生产企业安徽销售公司中央空调部部长李强(化名)向本报投诉称,芜湖市地税局税收征管综合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招投标中,有几处条款明显是在限制或者索性是将国产品牌拒之门外,让他们和海尔、美的等主流国产空调厂商无可奈何。



    记者看到, 招标文件中对于所采购的中央空调提出了明确的选用范围和要求,比如“空调的室外机、室内机及压缩机为同一品牌(含原品牌派生品牌)”;“压缩机要求为中外合资、国外独资或原装进口的国际品牌产品(国际品牌产地仅限日本、美国)”。



    在采购标的物的配件方面还设置了地域限制,“电子膨胀阀、四通换向阀、线控器和中央控制器要求为中外合资、国外独资或原装进口的国际品牌产品(国际品牌产地仅限于日本、美国和韩国);进口产品需原产地本土生产、同时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商检证明等”。



    招标中心:按国家规定招标



    作为招标代理单位,安徽省招标中心受芜湖市地税局委托,对标的物税收征管综合楼变冷媒流量多联空调系统和新风机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竞争性招标,并于11月初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这份编号为AHPTC-2008-520的标书显示,标的物所需空调面积约12000平米,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在250万元以上,近三年在安徽、江苏地区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有良好信誉。



    该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第一“联系人”、安徽省招标中心五处工作人员王桂珍告诉记者,要求采购国外品牌的产品并非新鲜事,“人家都是这样要求的。”其表示,招标中心完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没有任何违法内容。就企业提出的类似问题,招标中心均进行了答疑。



    招标人:正考虑修改招标文件



    据了解,采购进口品牌中央空调设备的要求是由招标人芜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该局要求利用财政资金来配置最好的空调产品。



    按照招标邀请函上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芜湖市地税局基建办。该招标项目招标方的第一“联系人”、该办工作人员熊爱民告诉记者,由于该局从未有过中央空调采购的经历,因此所有工作都交由安徽省招标中心办理,该局只是提出要求对综合楼配置行业内最好的设备,要求技术参数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从未想过要排斥国产品牌。



    熊爱民表示,招标文件是由该局与招标中心共同研究制订的,后来接到一些企业反映的问题,该局都给予解释,并委托招标中心以书面的形式向相关企业答疑。



    另外,考虑到公平竞争的要求,该局正考虑对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修改,对部分有碍公平的条件给予适当放宽。



    不过,记者调查了解到,截至昨日,临近开标还有两天时间,所有投诉企业尚未接到任何有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修改招标文件的信息。



    律师:质疑招标公告的合法性



    上述招标文件的内容受到了省城法律界人士的质疑。



    从事招投标多年研究的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林认为,这是一起明显恶意限制投标人公开竞标的行为,不排除有串标的可能。



    刘林说,一般情况下,招投标文件中不许对投标人进行品牌和地域的限制,除非一些有特殊要求的标的,比如实验室设备等,可以对标的物的技术参数进行较高要求的设置。



    而在一些违法招投标案中,通常都是按照“内定中标”企业的标准来设定招投标的标准,具有很强的排他性。



    采访中,多位空调界资深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品牌在压缩机、电子膨胀阀、四通换向阀、线控器和中央控制器等技术上早已获得核心技术,甚至在某些领域上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据透露,部分打着“原装进口品牌”旗号的厂商,其实目前都是在国内基地生产或代加工,只是这些品牌能够通过国外总部拿到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以及商检证明的材料而已。



    [短评] 不能喊一套做一套



    眼下,国内制造企业都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国家已先后多次出台鼓励措施,振兴国内经济,促进民族品牌崛起。我省也已出台相关法规,鼓励政府优先采购国产品牌,就连省委办公楼的中央空调,选用的都是国产品牌。



    用着纳税人的钱,一边高呼振兴民族经济,一边却在拒绝民族品牌,这种做法是否值得相关招标决策人的反思?当然,我们并不是在盲目强调狭碍的“地方保护主义”,只是希望在价廉物美的前提下能给国产品牌与洋品牌有公平的竞争环境而已!



    [新闻附件] 合肥国土局知错即改



    2006年11月16日发布的《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公告》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项目公开招标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部分机组的整机明确要求是“欧美日原装进口”。格力、海尔、美的等国产空调巨头都没有资格参与该项目的公开竞标,只能成为门外的“看客”。



    “封杀国产空调”的事件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在全国引起轰动。上述招标公告随即被合肥市委、市政府认定为违法公告,迅速作出撤销该违法公告的决定,监督报道中曝光的几家违法采购单位被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均被责令作深刻检讨。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最终,一度被有关部门挡在政府采购门外的国产空调厂商一举中标。



    来源:安徽商报



    保存时间:2008/12/9 【色彩是转载者在学习时加描的,仅供参考。】

    原标题: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zxzx/zxzx_show.jsp?op=op_browse&record_id=3257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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