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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文局被诉恶意串通招投标 法院认定其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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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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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3 08:45:4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和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被一家公司起诉在“中国对外书刊宣传信息化工程第三批招标”项目中,与投标单位北京汇智科贸有限公司恶意串通,不正当竞争。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汇智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外文局、国信公司与汇智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因此判决汇智公司在该项目的中标无效,其与外文局连带给付原告湖南青苹果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国信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7年4月,外文局委托国信公司举办“中国对外书刊宣传信息化工程第三批招标”项目,招标邀请书载明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元以上。汇智公司实际注册资金仅为50万元,但却凭借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虚假营业执照通过了国信公司的资格审查。
  
  该项目的第一次招投标以流标结束。不久后,青苹果公司向国信公司、外文局发函举报汇智公司实际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不具备投标资格。2007年5月,国信公司发布“宣传信息化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下调至50万元以上。汇智公司仍然使用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虚假营业执照参加了投标,并最终中标,并就该项目与外文局签订了合同。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汇智公司在第一次招标过程中,使用虚假营业执照进行投标,行为显属不正当竞争。当青苹果公司向国信公司和外文局举报时,国信公司和外文局没有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审核,其行为系对汇智公司恶意投标行为的默认。另外,外文局与国信公司在已知汇智公司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却允许该公司仍使用虚假的营业执照参与第二次投标并最终中标,且外文局和汇智公司在签订《合同书》时将项目内容变更,将项目招标内容扩大,亦有损青苹果公司合法竞争的权利。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张蕾 通讯员刁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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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地板
发表于 2009-3-3 11:07:53 |只看该作者
没有公证和监督啊?增加内容的合同书咋还能够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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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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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板凳
发表于 2009-3-3 09:28:40 |只看该作者
才赔偿5万元,这违法成本很低啊!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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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无私者无畏

沙发
发表于 2009-3-3 08:55:15 |只看该作者
能处理招标人,看来只有通过司法途径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动他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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