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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昨天发表的东西怎么不见了?抱怨一句,新版本的社区还不如以标题滚动的老式版本?建议采用学校的那种BBS版本。
至于招标机构事先将采购业主的信息告诉投标人,我认为没有什么可以非难的。实际中,招标机构还没有拿到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主早已同潜在的供应商广泛接触了,原因在于两个:一业主的采购负责人想捞油水,这只是可能或是实际存在的原因;另一原因在于很多采购都需要做项目前期的调研工作,很多设备采购的技术规格书不是业主凭设计院做出的,也不是其坐在屋子里研究出来的,大多是通过与潜在的数家投标商进行交流而编写出来的。无论是任何原因,但都可以说业主在开始招标采购进行前,已经有意向购买谁的东西了,那么,接下来的招标只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了,招标机构的作用只不过是帮助业主抹平各种难以处理的事情罢了。其他的投标商前来投标只不过是个凑数三家罢了(当然这不是100%的现象)。
请不要在这里来指责招标机构,我认为招标机构是最难做人的了,其正面要担负着保证公正公平公开的角色,负面要担负着暗箱操作的责任。
我不得不说对中国的招标机制很是失望,一方面要将招标代理进行市场化,让其本身去寻找生存,去求业主给予招标项目以争取赖以生存的招标代理费,另一方面又要其担任着公正公平的责任,这好比是中国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现状下的独立懂事,要其"独立"于公司的大股东和管理层,但是却要其经济来源于大股东和管理层,谈何容易啊。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她来寻找光明————[/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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