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32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探讨:如何理解财政部31号令中第七条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781

积分

圣骑士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3-30 10:28:5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经财政部门确认资格后,可以从事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也可以在依照本办法经财政部门审批资格后,从事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机构经财政部门审批资格后,可以从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也可以在依法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后,从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

问题:   我公司原来具有政府采购资质(山东省财政厅颁发)但是不具有工程招标资质。请问再经财政部门确认资格后,是否可以代理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心底无私天地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沙发
发表于 2006-3-30 11:37:57 |只看该作者
政府采购中的工程招标现在越来越多,但是工程的主管部门是建设部门。
北京这边协商了几年也没有结果,因此现在政府采购中的工程项目北京这边还是由建委监管。因此如果做政府采购的工程招标还需要有建设部的工程招标资质。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6 12:03 , Processed in 0.06713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