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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建设部门有这权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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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2:29:0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我头大了,政府采购项目,建设部门要来监管
建设部门跟我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我哪有啊(政府采购一向签的是委托代理协议),还跟我要发改委批文,我无奈了
政府采购中的工程类项目,是否需要在建设招标网上挂公告,是否必须要受建设部门监督,项目金额未到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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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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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4-25 10:53:05 |只看该作者
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有关的,别管谁的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管,不让管,不愿意。
您就照办吧。不够200万也得看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额度是多少,一般都比国家管的要多,有一百的有50的。省会城市大些,地市少些,县市基本就是50万了。管您就得进市场,先备案再说。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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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4-25 10:31:12 |只看该作者

回 8楼(bidboy) 的帖子

关系不好协调啊,一言难尽[s: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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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点子奖

19#
发表于 2011-4-25 10:26:47 |只看该作者

回 16楼(老贝) 的帖子

我个人也认为应由财政部门监管,但建设主管部门不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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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18#
发表于 2011-4-23 17:22:42 |只看该作者
国办发[2000]34号《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规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因此,只要是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不管是采购方式还是招标方式的,应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不是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由其它对应部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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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窑

招标师徽章

17#
发表于 2011-4-22 09:05:57 |只看该作者
楼主不知是沈阳还是哪个城市?2009年我就遇到过类似的问题:道路改造和灯具采购,建设局称时间紧急让尽快招标,去市建委备案,说是备案、审查招标文件至少25天以上。因为以前接触过市建委招标办的工作人员,我问要是上财政搞非招标方式采购呢,人家说那就去找财政能快些。最后在财政弄了个竞争性谈判解决。
    根据上述案例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工程招标适用于招标投标法,但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部门监管。
老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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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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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4-22 08:05:03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两法打架,地方由于规定的 ,难为操作人的案例。[s: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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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在人间……

招标师徽章

15#
发表于 2011-4-21 21:59:32 |只看该作者
再发,试试新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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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在人间……

招标师徽章

14#
发表于 2011-4-21 21:44:39 |只看该作者
要适应,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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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13#
发表于 2011-4-21 17:17:12 |只看该作者
续: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建立规范的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范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凡在我省境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签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时,应统一使用《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二、签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三、依法实行的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的同时,须将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同时备案,备案手续不全的,不得实施招标。四、招标代理在申报资质和复审、审验的过程中,应对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进行检验。其业绩应以签定的委托合同为准。五、《示范文本》所确定的条款,原则上不得删改。六、《示范文本》中的补充条款应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七、《示范文本》由辽宁省建设厅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在实施的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省建设厅招标管理处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处。八、《示范文本》自二00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辽宁省建设厅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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