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548|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再说各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条例释义》中的要求与现实!

[复制链接]

4

主题

15

好友

5958

积分

风云使者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优秀新人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18 10:12:0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条例》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件”)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

  为落实27号文件精神,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在规范当前各类招投标交易场所的同时,为其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一是在名称上,使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而非有形建筑市场

    主要考虑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综合性交易场所已经成为有形市场发展的新趋势,一些地方已经或正在推进综合性交易场所建设,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纳入统一的交易平台操作,实行集中交易、集中监管。


    二是在定位上,交易场所是为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的。交易场所应当按照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为招投标活动提供场所和信息服务,为政府监管提供便利。招投标交易场所不能代行行政监督职责,也不能扮演招标代理机构的角色。


    三是在运行上,交易场所应当统一规范。所谓统一,就是要解决资源分散的问题,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整合,建立相对集中的招投标交易场所。所谓规范,就是要立足服务这一定位,规范运行,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等问题。


    四是在设立主体上,建立交易场所的主体应当是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集中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场所,不仅要对不同类型的交易中心进行重组整合,在设立交易场所的政府层级上也不宜过多。


    目前,有形市场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是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的交易中心,由于县级行政区域辖区范围相对较小,招标项目规模和数量有限,建立大量县级交易场所不但造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客观上也加剧了市场分割,不利于扩大竞争、优化资源配置。


    五是在与行政监督部门的关系上,交易场所应当独立于行政监督部门。要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就必须做到交易场所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脱钩,做到人员、职能分离。


    六是在收费上,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切实解决不合理收费问题,这也与其公共服务的定位是一致的。

   在以上的阐述中,已经对各地交易中心出现的背景,行业的发展,容易出现的问题,如何规避等,有了明确的说明。但是在各地的交易中心实质呢?让我们不忍心仔细审看。

    为了收费,有些地方设立一个公司,以公司的名义收费。有些实行事业全供编制的单位,原本不能收费,确实降低了交易各方的费用。但是,现在有许多地方也开始眼红所谓的公司收费模式,开始有所调整。还有些地方,干脆把政府集采中心,也融合进交易中心,然后由集采中心履行代理形式,进行事业性收费。


    让我们把各地交易中心的模式共享,分析,比较吧,希望能有更多有地位的人看到,予以警示。


已有 2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3 深入思考 公共资源中心的模式问题
大力 + 5 优秀文章,支持!

总评分: 威望 + 8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

积分

新手上路

15#
发表于 2013-5-22 11:41:02 |只看该作者
交易中心收费,在我们这里收的相当可观,因为是纪委牵头,谁去管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14#
发表于 2013-5-22 10:44:57 |只看该作者
打个比方  工程招投标项目 他们交易中心是按照什么标准收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主题

31

好友

9955

积分

版主

韬光养晦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13#
发表于 2013-5-9 21:29:37 |只看该作者
想放开,但是又怕乱,矛盾的考量
好汉不提当年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4747

积分

精灵王

忠实坛友

12#
发表于 2013-5-9 17:07:24 |只看该作者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定位和属性:提供公共服务。
2、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最好是财政供给单位,不应该向市场主体收费。正税清费-----乱收费!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公共服务如果收费,则属于特许经营,应该向市场开放,“市场”向市场开放。
dz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5

好友

5958

积分

风云使者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优秀新人奖

11#
发表于 2013-5-8 08:07:53 |只看该作者

回 gzzxlq 的帖子

gzzxlq:交易中心收费中数额最大的应是交易服务费,该费用据称全额上缴财政,财政为什么要收该费用呢? (2013-04-28 10:02)
哪会上缴财政啊,还不是以各种名义分解的支离破碎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045

积分

精灵王

10#
发表于 2013-4-28 10:02:01 |只看该作者
交易中心收费中数额最大的应是交易服务费,该费用据称全额上缴财政,财政为什么要收该费用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5

好友

5958

积分

风云使者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优秀新人奖

9#
发表于 2013-4-28 09:09:35 |只看该作者
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提上日程了,但是,面对目前的局面,亟需一部法律予以规范,杜绝遍地的一片乱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221

积分

精灵王

8#
发表于 2013-3-20 18:41:36 |只看该作者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483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7#
发表于 2013-3-20 10:17:39 |只看该作者
ylsft
兄弟:相信我们能看明白的事情,政府,不会不知道吧;可是为什么没改动呢?为什么呢?
[color=#ff0000]
兄弟还年轻,时间长了会知道为什么没改,会知道凭什么要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22 17:38 , Processed in 0.07471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