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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请教个问题:工程招标中,专家废标理由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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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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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1:53:1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在一个项目招标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以某个单项工程的单价分析中,工料耗量小于实体用量为理由,废掉了投标人的标书,请问各位高人:废标理由是不是充分?有什么依据?敬请指点。李先生:1590829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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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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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20:17:57 |只看该作者

回 唐广庆 的帖子

唐广庆:    单价分析表中工料耗材小于实体用量时评委是否可否决投标的问题
  否决投标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有的规定是不能由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随意而定!只有这样才能在投标人投标时注意防止。
  单价 .. (2013-03-20 14:34)
是不是可以这样推论,其实商务报价上不可能有合理的否决投标的现象?!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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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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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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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20:17:00 |只看该作者

回 李不坏 的帖子

李不坏:谢谢!还有一个问题请教各位;招标 文件要求类似业绩合同金额 不小于3000万元,有一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都是1800多万元,但是审计结算金额超过3000万元,这个业绩是不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该否决其投标吗? (2013-04-15 17:14)
请简单按文字要求,什么叫合同金额,不是审计结算金额!当然不能算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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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4-15 17:14:40 |只看该作者
谢谢!还有一个问题请教各位;招标 文件要求类似业绩合同金额 不小于3000万元,有一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都是1800多万元,但是审计结算金额超过3000万元,这个业绩是不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该否决其投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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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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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7:17:36 |只看该作者
废标理由不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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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博士,教授,出版《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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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4:41:44 |只看该作者
废标的界定是很严格的,
废标可能出现的事由=Fi(i=1,2,……,m,……),废标的依据(依据法律、招标文件)=Sj(j=1,2,……,n,……),
若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属于Sj的Fm,那么就要废标
若投标文件存在Fm,不合理,但不属于法律以及本次招标文件的Sj,那么就不能废标,
举一个例子,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签字(Sn),而某一投标人的总经理(非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人签字(Fm),那么,废标事由(Fm=……),废标依据(Sn),结论:废标(也许还存在其他的Fi,但已经不重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第89-90页列出了评标的九条原则,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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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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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4:34:21 |只看该作者
单价分析表中工料耗材小于实体用量时评委是否可否决投标的问题
  否决投标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有的规定是不能由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随意而定!只有这样才能在投标人投标时注意防止。
  单价分析表(在国际上一般是不能要求投标人填报单价分析表的,因为是投标企业的生命线,一旦业主泄露,将对投标企业形成致命打击!)只能是参考表格,其中单价组成和工料耗材填报标准是投标人的权利,高与低均由自身负责。所以不能作为是否否决投标的依据!工料耗材考核标准也不能依据概预算定额,这取决于投标人的人机效率。投标人采取技术革新提高了人机效率,工料耗材降低是可能的,不能用定额标准核定。
  结论:评标委员会只能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否决投标。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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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招标师徽章 金点子奖

6#
发表于 2013-3-20 10:43:02 |只看该作者
如果实际情况不能小于规定的标准(或者说规定标准是实际最低可能的标准),那不管低多少都会直接废标。工程评标一般不进行澄清,因为澄清也没有实际意义,因为你回复的内容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改变了还是要废标。
如果规定的标准是普遍标准,你的投标严重低于规定标准,肯定也不用你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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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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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09:45:52 |只看该作者
招标文件中规定按照《四川省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规定处理。没有具体规定耗量少于标准多少 要废标。没有要求投标 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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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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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3-19 16:37:35 |只看该作者
没有让投标方澄清?直接废?所有评委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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