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idboy 于 2019-9-17 12:51 编辑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合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其特点是公开和竞争,缺点是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
1. 签定协议: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立项批复,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 提交需求:
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
货物或服务类招标:包括以下7项:A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B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C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D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E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F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G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期要求等。
3. 需求论证:
货物或服务类招标:招标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或召开技术需求论证会对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类招标则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
以上论证还包括评标办法。
4 编写招标文件:
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5.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从发布公告日期到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20天。注意: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要重新招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 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 询标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开标准备:
开标前一周内,制订评标工作细则。
开标前1天,抽取评标专家。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A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B技术复杂; C社会影响较大。
9. 投标、开标:
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注1: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注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当场开标、公开唱标、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
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0. 组织评标: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公司组织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程序如下: 评委熟悉招标文件 阅读投标文件 澄清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估、比较和评价 编写评标报告
11. 评标结果确认:
招标公司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出具评标结果确认函并送招标公司。
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2. 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中标人,中标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等)上网发布中标公告。
13. 发布中标通知书:
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招标公司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人发未中标通知书。
14. 签定合同:
项目单位(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送招标公司一份副本。
15. 备案
招标公司将有关资料送北京市政府采购处备案。
16. 项目结束:
招标公司将项目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并将存档资料送项目单位(采购人)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