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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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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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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5 14:11: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
发布时间: 2014-03-25 13:45: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内蒙古日报(呼和浩特)



摘要: 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海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海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指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指明了方向。呼市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至今有哪些变化?

  张海生: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呼和浩特市以“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模式,在纵向上积极探索并构建起了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市场管理体制。成立由市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将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环节从相关部门剥离出来,将市政府原采购中心、市建委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职能,以及市国资局的产权交易职能和市土地收储中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职能统一整合,于2012年11月22日,专门组建实体性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中心由市政府直接管理而不隶属于任何行政主管或监管部门,真正实现了交易监管权与操作权的分离,有效地防止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利益冲突。

  记者:为什么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

  盖志毅: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决定的。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制度设计是保障和根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核心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就要实现“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群众监督、中心见证”的市场监管体系。实际上是治理多元化的体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乃至个人都参与整个过程。

  同时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新定位,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所决定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实际上是对这一定位的充分体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要将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进行减、放、转。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共资源交易必须是阳光交易,实现交易全过程的阳光透明,遏制腐败。

  记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是一个“大市场”,而不是“小政府”,如何实现去行政化?

  盖志毅:“管办分离”是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所有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执行主体分开,进一步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防止行政权力干预市场运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应增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综合行政管理机构。去行政化就需要准确把握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定位。交易中心由政府出资建设和管理,为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督提供场所和服务平台,不具有任何行政监督职能,也不隶属于任何行政监督部门。

  记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运行机制是怎样的?

  张海生:按照“管办分离”的总体要求,在横向上初步建立起了审批权、监督权和交易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三权分立”式的交易监管和服务体系。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条件,审批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投标人资质等;市公管办负责制定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行为和构建诚信体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各类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服务职责,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必须是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满足招标条件的项目,所有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必须按照市公管办制定的交易规则规范进行。这种同处在一个政府管理体系之中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进一步强调了权力的合理分工、平衡和牵制,使权力关系构成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

  记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范围有哪些?

  张海生: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吸纳了更多的项目进场交易,进一步加大了市场配置力度,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目前,进场交易项目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政府采购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随着自治区级水利项目从去年7月1日起全部进场交易,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将按照“同城同平台”原则逐步全部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前,呼市正在着手制定《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目录》,下一步将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铁路、电力、民航、林业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进场交易范围,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形市场或网络交易平台集中规范交易。

  记者:公共资源交易存在哪些问题值得关注?怎么解决?

  盖志毅: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分散交易、分散监管的格局暴露出诸多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体制不一、交易规则不一。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涉及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卫生等多个政府部门,需要进行综合化改革。

  记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交易范围更广、项目更加集中,如何让每一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有章可循,实现阳光交易?

  张海生:呼和浩特市在不断加强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同时,积极进行探索实践,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一是重新梳理并优化了各类交易业务流程,明确了各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编发了新的服务指南,将办理程序、所需要件、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布,进一步促进交易流程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窗口统一受理投标报名、统一发放招标文件,有效地防止了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发生;三是通过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有效地规避了交易主体操纵招投标活动,减少了交易信息泄密点和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四是推行投标资格后审,避免招投标活动中“明招暗定”现象发生;五是在政府采购业务中,对各交易环节实行分块管理,强化内部互相监督和制约机制;六是着手建立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推行招标代理机构随机选取,有效地阻断代理机构与招标单位之间的利益链条,进一步规范中介代理行为。

  记者:在公共资源交易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的评审,其结果决定着哪家企业可以接下“订单”。如何有效减少长时间使用本地专家形成的“熟人效应”?

  张海生:为了解决目前评标专家类别不全、人才短缺和监管乏力等问题,正在着手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健全评标专家的综合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与此同时,呼包鄂三地于2013年底正式签订《呼、包、鄂三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协议》,初步搭建起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实行异地评标能够充分利用呼包鄂三地的评标专家资源,扩大专家抽取范围,提高专家抽取随机性,有效减少长时间使用本地专家形成的“熟人效应”,进一步提高评标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记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交易活动有些监管措施?

  张海生:一方面强化科技支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设了集招投标管理、专家管理、交易网站于一体的网上交易平台,对原有公共资源监管方式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创新,推行电子身份认证、电子签章技术,使交易全过程在网上进行,实现网上交易、全程监管。在招标环节,实现网上制发招标文件;在报名环节,实现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在投标环节,实现电子标书与加密上传;在评标环节,实现电脑辅助评标、远程评标与网上竞价。

  另一方面正在着手建立交易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重要监管制度,把原来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时处理”转变为“长效监督”,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记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去年交易情况如何?今后有什么打算?

  张海生:2013年,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919项,交易总额524.04亿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和政府采购交易共节省资金14.91亿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增值3.4亿元,两部分合计共增收节支18.31亿元。同时,公共资源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有力促进了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防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一年多了,与之配套的软硬条件都需要一个过程来逐步完善。今后我们将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基本思路,深入改革创新,大力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体系和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体系,让公共资源真正在阳光下交易。

  记者: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给你们招投标单位带来哪些便利?

  岳东彪:没有交易中心,我们只能自行组织招标,自行招标无论从专业水平还是从监督机制而言,差很多。交易中心专门从事招投标工作,非常专业。我在评标室中看到,一个评标室中有六七个探头,招投标工作全程都在监督下完成,我们做为甲方也特别希望公平公正,这样我们招来的企业才是最好的企业。

  解志贤:公安局每年都会采购特警装备、网络设备等物资。对产品价格,中心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对单一来源产品,中心出面与厂家交涉,使价格趋于最合理。公安局采购项目去年上半年节约资金214万。

  记者:我们了解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化了一些程序?

  岳东彪:对,我深有体会,我们在这里开标好几次了。在此之前,开标程序是比较繁琐的,步骤多,经手的人特别多,文件都是纸质版的,容易出现材料丢失的问题,造成很大的麻烦,对于不熟悉流程的人,掌握整个流程就需要很长时间。十八届三中全会倡导简化行政审批,交易中心是电子审批。第一,能避免材料丢失;第二,经手的人员减少,只有几个专家和主要审批人,这样对于我们而言是很便利的。

  记者:交易中心在流程等方面是否真正做到了公正、公平、公开?

  刘浩:我们公司供应办公设备,每次都是通过交易中心投标。交易中心的成立体现了极大的公平公正,第一把制作标书与开标公开化;第二,在发布公告后,供应商如对标书质疑,交易中心会对此进行答复,并可能以此为依据修改标书;第三,封闭式开标只是用户单位与供应商在标场开标后,评标在另一个标场进行,避免了评委关照认识的供应商,再一次体现了公平公正。

  于兵:6年前刚来内蒙古时没有交易中心,招投标就是几家企业坐下来谈,这仅仅是企业与企业之的合同效力,没有政府监督机构的介入,没有法律保障。现在通过交易中心投标,我们能在一个公平的平台上竞争,现在正在进行的恒大地产的一期工程、坤和·爱尚街工程等都是通过交易中心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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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26 15:00:59 |只看该作者
全是胡说!什么叫原来开标程序是比较繁琐的,步骤多,经手的人特别多。这些应该是现状。交易中心本来就是个平台,现在要步步监管,步步审核,步步备案。评标时竟然不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场,只能在外面等着,一等好几个小时。交易中心的人员来做工作人员,本来就那么几个人,也不知懂不懂招标。就来审批、做业务,经常找办事,说是在开标呢!这不是耽误事情吗,你有代理资质吗?有业务水平吗?这样下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素质只会越来越低。对呼市建设工程的招标现状非常不满。做一个进场交易的项目,脱层皮,跑不下十趟交易中心,最终的结果也就是走了一个看似合法的程序。但效果呢,节约资金了吗?达到质优价廉的招标目的了吗?没有人对这些问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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