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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口骗局为何长骗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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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4 08:44: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深圳等地一些公司以提供大额出口订单、承诺巨额融资资金等为诱饵,诈骗内地企业,并长骗不倒。遭遇诈骗的企业在倾家荡产寻求维权无果的情况下,或雇请黑社会解决问题,或进行角色转换,成为诈骗集团的一员。冷锋调查骗子公司已有两年,姚富荣是被骗和骗人的双重角色,二人揭出了诈骗公司的骗人伎俩:出口、融资骗局是如何步步得逞的……

   

    疯狂进行诈骗

    深圳等地一些公司以外商订单、融资等为诱饵,诈骗内地企业和政府部门

    “目前,深圳等地有一些诈骗公司以出口订单、融资等为诱饵,疯狂诈骗内地企业和政府部门。请《大河报》给以关注。”自6月初起,受骗人冷锋开始向本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料,披露目前深圳等地大量出现的诈骗公司的行骗手法。

    冷锋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调查隐藏在深圳等地的诈骗公司呢?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几年前,冷锋曾是信阳某企业的业务主管。曾于2002年年初、2003年2月两次因出口加工业务被骗走公证费、资料费、律师见证费等数万元。

    2003年6月,冷锋在《中国经营报》上看到一条招商信息:香港沛镒国际有限公司希望与内地企业合作进行出口加工业务。于是,冷锋到深圳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2900多万元的服装加工订单。然而,在交了10万元的前期费用后,该公司突然人去楼空。冷锋所在企业因此破产了。

    冷锋决定留在深圳彻底调查诈骗公司。他在香港沛镒国际有限公司门上留下字条,凡找此单位者与他联系。

    很快,一个个受骗企业向他“报到”。许多受骗者和冷锋一样,被骗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当的。在此后的调查中冷锋发现,驻扎在深圳的诈骗公司并非一两家,而是大面积、网络化、职业化分布在深圳的许多写字楼。冷锋调查一起,就向工商、公安机关报案一起。同时,冷锋还向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周刊》等媒体报料。央视《新闻调查》进行了《深圳外贸骗局揭秘》(2004年5月24日)、《南京“大海”加盟连锁隐藏着难以识破的陷阱》(2005年1月31日)、《追踪姚若松的投资神话》(2005年7月6日)等报道,以冷锋调查的事实为主线对诈骗公司进行了曝光。由于栏目时间所限,诈骗公司的行骗行径未能充分披露,冷锋遂又向本报报料,以期给内地企业以警示。

    企业跌入陷阱

    承诺巨额融资资金隰诱内地企业交纳数十万乃至上百万费用隰拨款日期无止境顺延隰诈骗公司蒸发

    跌入投资骗局的还有杭州派克兰农业生态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富荣。姚富荣与冷锋相识在深圳某文印店。当时,冷锋看到姚正在打印一份融资合同。冷锋说,这可能是一个骗局,不要上当,并给他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但并未引起姚富荣的警惕,后来姚富荣被骗后找到了冷锋。

    前天,冷锋向记者讲述了姚富荣被骗的经过。冷锋告诉记者,据姚富荣讲,姚富荣的公司缺后续资金。2003年7月28日,他认识了香港若松集团董事长姚若松,姚若松答应可以为姚富荣的公司投资1.2亿元人民币,条件是先交10万元人民币的前期运作费,姚富荣很快兑现。

    当姚富荣向姚若松提出拨款时,问题出来了。姚若松说,双方签的是意向协议,这么大的投资要考察后做出考察报告,签订正式协议后才能拨款,姚富荣也认为这是合理的要求。

    姚若松作出“慎重”的考察安排:由自己指定的人去姚富荣的公司考察,考察报告通过后即办理正式投资合同,9月15日款到位。同时提出考察人很辛苦,要姚富荣给他们“准备点费用”,姚富荣照此办理。

    然而这些程序过后,资金仍没有如期到位。姚若松称,要拿到钱,还要按国际惯例交纳保险费、律师公正费,包括打通关节的费用共120万元人民币。有了这笔运作费,钱很快会划过来,拨款日期就定在10月10日。姚富荣怀着对1.2亿元投资的憧憬四处借钱给了姚若松这笔费用。

    但到了约定的拨款日期资金仍未到位。姚若松总能找到逻辑性很强的解释:在美国各方面运作良好,但到银行划拨资金时发现了两个姚若松,现在马上要到四川老家调档案,由政府出文件后,再到国务院办赴美的有关解冻资产文件。这样一来,时间还得拖拖。

    姚富荣对这种无止境的“程序顺延”无可奈何。“引资后遗症”的直接后果是他借的上百万元面临还本付息的危机。

    2004年12月25日,姚若松来个金蝉脱壳——回四川老家看病。姚富荣这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中。

    今年6月中旬,冷锋发现姚若松出现在四川。经冷锋报案,姚若松被当地公安机关抓住了。令人遗憾的是,深圳公安迟迟不到四川接姚若松,而姚若松在四川的诈骗金额尚不足以进入起诉程序,姚若松最终被放了。

    看到骗子在深圳大肆行骗可以平安无事,为捞回本钱,姚富荣也花7000元钱在深圳注册了一家公司,他说:“钱要不回来,报案也没有用,杭州回不去了,我就在深圳干姚若松一样的事情,骗!”而姚富荣身边的数位“工作人员”,大多数是这种“出身”——从受骗到骗人。

    揭露骗子花招

    诈骗公司将受骗者的心理承受极限研究设计得非常到位:每次诈骗金额不大,让对方始终提着一口气看着希望。

    冷锋调查骗子公司已有两年,姚富荣是被骗和骗人的双重角色,二人揭出了诈骗公司的骗人伎俩。

    诈骗公司行骗前先给公司取得一个合法的营业执照。这些人在香港花1万来块钱,就有代理公司会把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进出口权、海关等手续全部办齐,这样就有了在香港注册的合法公司。随后在内地设一个办事机构开始运作。接下来在平面媒体上做求购、采购、投资之类的广告。

    内地企业找上门后,由项目经理迎接客户,并派深谙商道的谈判高手跟客户洽谈。订单是虚构的。双方先谈价格,价格谈好后让企业回去准备样品、报价。企业谈判人要回去准备,得不断奔波于两地。这样设计的好处是,会让企业产生一些费用出来,叫企业欲罢不能。随后就会通知企业说要派人考察了,“财神”要来了企业哪有不接的道理。而考察这一块费用也让企业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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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5-10-24 08:45:28 |只看该作者

深圳:出口骗局为何长骗不倒?

既然是一个骗局,干吗要动真格实地考察呢?这是为以后做铺垫。一个数百万上千万的订单交给内地企业,不去看看工厂是不符合逻辑的。

    考察过后,诈骗公司就会和内地企业签订“正式合同”。签完合同后,就让企业交费用。设计收费的理由能让企业毫无怨言:你得给我交大货保证金,一大笔预付款马上要打给你了,你要是不能按时按质交货,国外客户向我索赔我找谁呢?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看到前途一片光明,订单到手了,预付款快到了,不付保证金还真说不过去,何况履行完合同保证金还是要退的,企业哪有不付保证金的道理。

    这仅仅是诈骗的开始。诈骗公司通常会许诺很快就会将大笔预付款打到企业的账上,外汇变人民币需要支付银行调汇费,这个费用应由企业承担。调汇费收上来后,等上十来天再给企业打电话:产品出口得办保险。一两万元的保险费也就到手了。

    收完这些费用,还有更多的“国际惯例”的套儿等着企业往里钻:如产品出口前需要交检样费、港口押金、律师鉴证费、公证费、仓储费、船务保证金……生意还没做,企业已经支付了十来万元,这时的企业只能赌下去。

    骗子公司大都将受骗者的心理承受极限研究设计得非常到位:每次诈骗金额不大,让对方始终提着一口气看着希望。每单金额为一两万元,对于骗子公司来说,就是涓涓细流汇成江河了。

    对于“不见兔子不撒鹰”坚持要向账户打预付款的企业,诈骗公司会很痛快“给”,诈骗公司虚构一个财务总监,由其带着汇票过来。其实,这个汇票时效性很短,在企业当时查询的时候银行会确认有这笔钱,企业回去的路上,这汇票就撤销了。拿到空头支票的企业,通常会心花怒放,等他们发现上当后诈骗公司已蒸发了。

    当然,骗子公司不会只开一个公司,这样赚钱太慢了。在这个公司没有蒸发之前,就办齐了下一个公司的手续,进入下个诈骗程序。

    二人的说法,得到了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综合业务部、投资促进部部长杨清的证实。

    为何长骗不倒

    公安部门:有正规的营业执照,签有合同,属于经济纠纷,得找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属于经济诈骗,工商部门没有权力抓人,得找法院。法院:被起诉人逃逸,就算执行了,也是一张白纸……

    深圳等地出现的诈骗公司大肆行骗内地企业,难道就管不住吗?这不仅是受骗人的疑问,也是众多媒体的疑问。发现受骗之后,冷锋们首先想到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可事实给他们浇了一盆冷水。

    据冷锋、姚富荣讲,发现受骗后首先找了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告诉他们,因为这些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双方签有合同,属于经济纠纷,得找工商管理部门和法院。他们找到工商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说这应该属于经济诈骗,工商部门没有权力抓人。他们又起诉到法院,而法院说,因为被起诉人逃逸,就算执行了,也是一张白纸。

    注册是诈骗公司行骗的第一道程序,如果工商部门能把住关,企业不就不受骗了吗?“事实并不这么简单。因为现行的管理体制有漏洞,工商管理部门能做的是注册,验资报告是由法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工商部门无法判断一个身份证的真伪,也无所知晓验资报告是否出资到位。这些非法的中介就很容易通过程序的漏洞来成功地注册一家公司。”冷锋说。

    那么在企业注册后,工商管理部门能否对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呢?姚富荣和冷锋说,现在的法规给工商管理部门设立的手段有限。第一,不能查封账号。第二,工商机关也不能对这些公司负责人实行强制措施。正是由于这样的“怪圈”存在,被曝光的诈骗公司与相互牵扯的中介机构才得以活跃在各个写字楼。

    省商务厅外商投资管理处副处长郭海燕告诫说:所有人应有这样的观念:外商投资就是向内地投钱的,根本不存在内地企业给他钱的事。

    郭海燕向企业介绍一些防骗招数。如果外商要差旅费等,百分之百是小骗子。中骗子是骗引资费、可行性报告费,可行性报告应为双方共同编制,而诈骗公司往往指定他们的中介公司单独编制。凡是拿信用证、汇票、证书的百分之百是大骗子,资本流动是有规律的,国外投资非常慎重,不会让人拿一个成千万上亿元的汇票到处走。

    遭遇诈骗的企业在倾家荡产寻求维权无果的情况下,或采取“私力救助”,雇请黑社会解决问题,或进行角色转换,成为诈骗集团的一员,一旦他们转化成新的势力,必然危害社会。

    相关链接

    我省陷入骗局的典型事例

    据省商务厅有关人士披露,全国著名的某企业集团在骗子“投资‘永动机’10亿可获利百亿”的鼓吹下,投资建厂,结果2000多万元打了水漂。在骗子鼓吹下,某市划给骗子公司1000亩地,结果上当受骗,造成极坏的影响。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999年10月,深圳国贸大厦的美国“ABA”国际联营集团公司盯上了全国4000家企业和一些省市政府部门,两年间涉嫌诈骗1亿元人民币。其间,“ABA”瞄准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驻深圳办事处。被“ABA”“跨国公司、互动运作、窗口资源共享”等理念所打动,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驻深圳办事处投入巨资建立郑州国际窗口,结果窗口没运作一天,120万元就打了水漂。2001年3月,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认定“ABA”民事欺诈行为成立,河南成功索赔115万元。

    据央视《新闻调查》报道,2002年11月,河南商丘孙明勇和全国600多个投资者一样,看到了南京大海女人潮饰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加盟广告:“无条件退货,绝低价格量贩式,超大利润空间,日净利5516元,月利16.5万元,固定投资6.5万元……”孙明勇不但没有赢利,还白白损失十多万元。“大海”郑州总代理鹿金一损失23万多元……2004年年底,当孙明勇等人拿到胜诉的判决书时,“大海”已人去楼空。(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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