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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一个投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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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9 17:00: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A公司的法人作为B公司的项目经理去投标,如果A和B两家公司都去参加投标符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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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9:06:52 |只看该作者
不可以 投标无效 且有串标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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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光养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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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9:54:07 |只看该作者
现在问题就是法定代表人的社保可以不在本人的单位缴纳,所以才有这样的情形发生。
结论当然是不可以。
好汉不提当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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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11:15:53 |只看该作者
根据相关法律,我认为是因为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所以要拒绝A和B两家公司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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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3:47:27 |只看该作者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4-20 09:06
不可以 投标无效 且有串标嫌疑

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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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4:04:06 |只看该作者
psylily 发表于 2017-4-20 11:15
根据相关法律,我认为是因为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所以要拒绝A和B两家公司的投标。

公司并没有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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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4:07:03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只要a的法人代表不在自己公司的项目团队里出现,并且以个人名义作为b的项目经理,并不违法。不同意的请拿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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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4-21 14:08:28 |只看该作者
曹锦江 发表于 2017-4-20 09:54
现在问题就是法定代表人的社保可以不在本人的单位缴纳,所以才有这样的情形发生。
结论当然是不可以。

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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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4:13: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哟切客闹 于 2017-4-21 14:19 编辑
only1u 发表于 2017-4-21 14:07
我认为,只要a的法人代表不在自己公司的项目团队里出现,并且以个人名义作为b的项目经理,并不违法。不同意 ...

不认同,首先他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非一般人员。实质上中标后,该法定代表人即为所中标项目质量安全的总负责人,抛不开关系的,属于项目管理人员之一。符合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之一。其次该法定代表人又是另一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涉及到劳动关系虚假的问题,假如两家公司之间没有控股或上下级管理的问题,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老总跑到另一个公司作为项目经理,并且这俩公司参与同一项目竞争。个人认为属于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弄虚作假行为: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或者说可以理解为挂靠么,比如建造师注册单位与其i实际单位不相符,这属于挂靠行为,以他人名义投标。
另外两个公司参与同一项目投标,A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B公司拟派项目经理,个人认为符合标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的“属于串通投标”情形中的兜底性规定“(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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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4:45:05 |只看该作者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4-21 14:13
不认同,首先他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非一般人员。实质上中标后,该法定代表人即为所中标项目质量安全的总 ...

1、条例里的串标行为不包括上述情况。
2、项目经理并非一定是固定劳动合同的,可以聘用的。可以不虚假。
3、这里没说个人资格资质情况,例子不合适。
4、其他串通行为也是有前提的,题述的情况怎么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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