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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lum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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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废标”争议大家说——您认为以下哪种情形引发的争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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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1#
发表于 2008-4-19 10:43:06 |只看该作者
分标段的项目,投标文件份数不够,而判定不合格标。
开心工作,努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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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2#
发表于 2008-5-21 09:51:11 |只看该作者
作为投标公司,如果想要这个项目,首先应该成立一个小组研究招标文件和递交保证金,如果这都做不到他自己本身就不合格。但是把投标书上交以后发现问题也可以先收回啊。开标时发现问题已经迟了,是招标公司原因倒是可以告告下,不过中标人不会是你了 [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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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3#
发表于 2008-5-22 17:28:38 |只看该作者
我还没有参加投标呢.不过,为了成功,是要做好功课.
AFT韩国公司中国独家代理商 黄先生 1331692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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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24#
发表于 2008-5-23 16:46:09 |只看该作者
现在存在的普遍现象是投标人不认真去阅读招标文件,有时候更夸张的甚至都能出现在标书的密封袋上写错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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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25#
发表于 2008-5-26 14:09:04 |只看该作者

“废标”争议大家说——您认为以下哪种情形引发的争议较大?

其实普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其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废标办法以及实际评标过程中评委掌握的尺度是非常宽松的,评委只是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废标条件量身定做,很少能依据隐含的废标条件进行废标。
但是在交通、铁路标的额度比较大的行业来看,这些废标条件太应该了啊。
新手上路,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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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6#
发表于 2008-5-26 14:21:58 |只看该作者
一个是准备充分,很有希望的投标,因迟到时间不足2分钟的被拒绝接受文件的被废标的很可惜!
二是投标报价相对最低,而在专家评标时被种种原因废标的,也很可惜! [s:7]
觉而不迷,正而不邪,净而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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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基层招投标工作者

27#
发表于 2008-5-28 09:37:14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招标文件规定了的,都不委屈,哪个叫你连招标文件都读不懂还在莽起投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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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28#
发表于 2008-6-5 17:25:24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因为第一种情况而废标对投标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我们选取的是好的施工单位,而不是仅把标书制作的漂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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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9#
发表于 2008-6-9 12:32:01 |只看该作者
招投标是一个比较讲究细节的活,投标人一有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废标,因为现在招投标这行业还是招标的权力比较大。所以就要求我们的投标人在投标时,还有编制投标文件时一定要加倍的小心。现在好多投标人把投标文件编制的越来越精致,封面越来越漂亮来增加竞争的一个方法。关于标底在预算中定的较低,那只能说,招标方的预算水准太低,投标人也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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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招标师徽章

30#
发表于 2008-6-10 10:38:48 |只看该作者
小弟认为
    “因标书的密封、颜色、格式、装订等细节问题而废标”还勉强说的过去,按正常的话,代理机构应在收标书的时候认真审查,不符合的应该拒收,若没发现出来,在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检验标书密封时,可以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做废标处理。这种情况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怪不得别人,自己不注意。
    “因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而废标”投标保证金是强制性的,投标人不按规定缴纳肯定说不过去,废标狠正常。
    “因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而废标”投标人在报价时,就应慎重慎重再慎重,考虑周全一点,但是因为报价超过预算就废标,小弟觉得有点牵强,小弟觉得可以不让其商务标部分参与评审,但不能废标,废标太容易出问题。
    “因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给人废标,那资格预审时都做了什么啊,代理机构不会查不出来吧。这条不合理,也是对代理机构自己的否认。
    上述纯属小弟个人意见,希望各位老师能多多指教,哪里说错了,烦请批评并指正。
    感谢!
做好人自当有光明正大之气象 成大事不可无勤勉谨慎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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